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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整顿工作致家长一封信
字体【 】  【日期:2021/7/20】  【单位:舒城县教育局】  【发稿人:管理员】    【 关 闭 】

关于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整顿工作致家长一封信

各位家长朋友:

您好!教育收费涉及千家万户,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稳定、和谐。为着力解决教育乱收费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县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整顿工作。本次专项整顿重点围绕近期发现和群众反映较多是一些突出性、倾向性、有代表性的教育乱收费问题,对照检查是否严格落实以下教育收费管理要求:

1.严禁中小学校以信息化教学或分班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或教育APP。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APP, 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2.严禁中小学校趁课后服务之机,违反省级有关政策进行收费。3.严禁中小学校将国家和本地区课程改革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如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图书馆查询、自行车看管、取暖、降温、饮水、饮奶、商业保险、校园安全保卫等费用。严格规范家委会行为,严禁以家委会名义规避学校收费主体责任,摊派收取以上费用等。4.严禁中小学校、幼儿园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学校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学校收取校服费等代收费项目,必须坚持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不得在代收费中获取差价。5.严禁中小学校、幼儿园收取或变相收取借读费、择校费、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费,严禁通过基金会、社会中介、培训机构等关联交易变相收取择校费。6.严禁中小学校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学生自愿购买本地区评议公告目录内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的,学校可以统一代购,但不得从中牟利。7.全面落实民办教育公益性的要求,切实减轻学生入读民办学校的学费负担。严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通过各种方式从学费收入等办学收益中取得收益、分配办学结余(剩余财产)或通过关联交易、关联方转移办学收益等行为。

欢迎各位家长朋友对学校教育收费行为进行监督,抵制、拒绝和投诉举报教育乱收费,与我们携手,共同创造更加文明和谐、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衷心感谢各位家长朋友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监督举报电话:0564-8669881 (监察室)      0564-8622087(计财股)

监督举报邮箱:scjyjc@163.com              scjy@foxmail.com



舒城县教育局 

2021 年720

                                                                        


关于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整顿工作致家长一封信(回执)

         学校     年级         同学及家长已经收到并详细阅读《关于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整顿工作致家长一封信》。

(此回执请学生和家长签字后,交给班主任,以班级为单位送学校统一保存备查。)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签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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