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皖教民[2018]2号)和《舒城县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批流程》,经县教育局组织的资料审查和实地核查,现对第 二批申报经审查合格拟发放办学许可证的19家校外培训机构(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自公布之日起),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及时反映。
附件: 舒城县校外培训机构拟发证名单(第二批)
监督举报电话:0564-8661642 0564-8669881
舒城县教育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