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完职中、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2021年3月,县委教育工委对2020年度教育重点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表彰决定(舒教工委〔2021〕12号)已下发。为鼓励先进、激发干劲,经县委教育工委5月25日会议研究决定,对文件中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实施奖励(受多个表彰的以最高奖励为准,不重复计算)。具体奖励金额如下:
一、综合目标考评先进集体(每校5万元,此项奖励用于学校办公经费支出,共11个学校计55万元)
城关中心校、干汊河中心校、棠树中心校、孔集中心校、张母桥中心校、干汊河中学、舒城职业学校、桃溪中学、实验小学、周公渡初中、舒三中学。
二、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考评先进集体(每校3万元,此项奖励用于学校办公经费支出,共5个学校计15万元)
桃溪中心校、千人桥中学、杜店初中、舒师附小、查湾中心校。
三、先进个人(每人2000元,共35人计7万元)
(一)综合目标考评先进集体学校主要负责人(17人)
刘卫东、张大忠、付代明、钱业存、张建军、高传文、郑昌财、查斯舜、孔令仓、汤太明、孙昌亭、张红柳、班大友、李少云、杜显周、宋兴无、王仕仂。
(二)综合目标考评、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考评先进个人(18人)
曹学成、汪春生、田正才、金德宝、何登保、孙 武、刘双喜、张 春、曹开松、许鹏程、周代奇、韦宗林、徐家艾、罗仁松、周国权、奚立德、周 杰、金远胜。
希望受表彰奖励的学校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