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中心学校: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普惠性民办园补助制度的通知》(皖财教〔2019 〕913号)精神,现拨付你校2021年春学期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经费 元。
2021年春学期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经费拨付以普惠园认定时在籍在园幼儿数为基数,按在籍在园幼儿每人每学期100元标准进行拨付。该项资金由县教育局从集中支付平台将款项直接拨付到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各相关中心校凭教育局打印的入账通知书列收列支。
普惠性民办园补助经费主要用于保育教育活动及行政管理、后勤服务所产生的商品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以及幼儿资助等支出,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等支出。各普惠性民办园要加强幼儿学籍管理,对在籍在园幼儿数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虚报在籍在园幼儿数套取资金,或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补助资金的,一经发现,县教育局将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各中心校要指导普惠幼儿园规范幼儿学籍和收费管理,科学规范使用补助经费,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要加强补助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附件:舒城县2021年春学期民办普惠性幼儿园补助经费明细表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