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学校、相关完职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和《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工作的通知》要求,2021年春学期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确保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贫困生生活补助全覆盖的基础上,同时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评议、公示等工作,确保应助尽助。非寄宿制学校学生的资助对象严格按六教财[2020]4号文件执行: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期50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625元;非寄宿生贫困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期25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312.5元。补助资金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打卡发放。
现将核定的舒城县2021年春学期拟享受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生活补助对象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3月26日。公示期间,若认为拟资助对象不符合条件的,可通过来人、来电或来信等方式向县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的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认真调查核实,并按文件要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中心学校、相关完职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应迅速将此公示内容打印张贴,中心学校要告知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同时留下书面记录以备案。
联系电话:0564—8622820、8621170。
附:舒城县2021年春学期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生活补助公示名册
舒城县教育局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