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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教育局关于拨付2021年春学期普通高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的通知
字体【 】  【日期:2021/2/27】  【单位:舒城县教育局】  【发稿人:董青】    【 关 闭 】

各普通高中,民办高中: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教〔2019〕2号)、六安市教育、财政、人社局《关于印发<2020年六安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教助〔2020〕1号)、《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做好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0〕74号)等文件精神,依据各校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特殊供养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拨付你校2021年春学期普通高中免学费资金        万元。现就切实做好普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各校应组织班主任、授课老师认真学习普通高中学生资助相关文件精神,继续通过组织开展对经济困难学生家庭走访活动等形式,并充分利用班会、校会、学校网站、校园广播、宣传条幅、电子屏、板报、橱窗、招生简章等平台,多渠道、全方位开展资助政策宣传教育,提高资助政策的知晓率,确保国家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2.免学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省示范高中每生每学期850元、市示范高中每生每学期700元、民办高中每生每学期350元。

3.按时完成普高免学费直免,坚决杜绝先收后退现象。各校要早安排、细筹划,认真及时做好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核查、摸底工作,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实行校长负责制,要建立完善的学校资助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特殊供养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全覆盖,确保“应免尽免”。

4.各校于3月10前将免学费花名册电子表上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月20日前将纸质花名册与统计表一并报送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免学费资金拨付手续。

 

附件:舒城县2021年春学期普通高中免学费资金拨付统计表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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