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的通知》(财教〔2018〕1402号)文件精神,从2019年春季学期起,建立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现拨付你园2021年第一批公用经费 万元。分配资金幼儿数暂以2020年10月在园幼儿数为依据,本次生均标准300元(全年标准为500元/生),资金由教育经费核算分中心及时拨入各单位账户。
公办幼儿园公用经费支出范围主要用于保育教育活动及行政管理、后勤服务所开展的日常消耗性支出,具体包括:保育教育业务与管理、水电、取暖、文体活动、交通差旅、邮电、教学材料、教师培训费、玩教具及图书资料购置,房屋及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方面的支出。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偿还债务、园舍租赁等支出和对幼儿资助的支出等日常消耗性支出。各幼儿园要按照文件要求,规范财务管理,严格公办幼儿园公用经费支出范围,完善财务内控机制,厉行勤俭办学,控制不合理开支,反对铺张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布公用经费支出情况,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
县教育局、财政局将加强公办幼儿园公用经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对虚报套取、挤占挪用、违规使用公用经费的,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舒城县2021年公办幼儿园公用经费拨付明细(第二批)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