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 《 关于为农村原民办教师发放教龄补助的实施方案 》(皖教师〔 2013 〕18 号)、《安徽省农村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皖教师〔 2013 〕19 号)等文件精神,经过个人申请、乡镇审核、县教育局受理,现将我县第十一批农村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2月10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及来信等方式向县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在申报中存在情况和问题。联系电话:0564—8622383、8669881。
舒城县教育局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