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教育局关于认定春秋乡中心幼儿园等6所幼儿园为县级示范(一类)幼儿园的通知
各中心校:
为进一步加强对幼儿园的管理,规范办园行为,促进科学保教,提升办园水平,贯彻落实《六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市级一类幼儿园申报评估及复评工作的通知》(六教基〔2019〕37号),2019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县教育局组织开展了市级一类幼儿园县级评估。评估组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查看、查阅资料、走访学生、查看半日活动等方式,对申报的6所幼儿园的园务工作、保教队伍、保教工作、硬件条件中的62项指标进行了量化评分。
通过县级检查评估,评估组认为,近年来我县学前教育迅速发展,人力、财力投入较大,保教水平提高快,全县学前教育发展势头良好。本着以评促改、以评促发展的原则,认定并挂牌以下6所幼儿园为县级示范(一类)幼儿园:
干汊河镇中心幼儿园 万佛湖镇星星幼儿园
春秋乡中心幼儿园 南港镇中心幼儿园
柏林乡大墩幼儿园 五显镇小博士幼儿园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