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教秘〔2017〕637号)文件精神和市、县民生工程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我县对照《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价指标》对我县2020年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这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自评,总分100分,自评得分100分,具体情况自评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秋学期我县享受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155所,学生34261人,全县100%采取食堂供餐,实现实施学校和受益学生全覆盖。全年共拨付学生膳食补助资金和学校食堂运转资金3500多万元。接受了省委宣传部和省民生办民生工程调研、省教育厅营养办暗访和市教育局营养办专项资金整治“回头看”督查和市“示范食堂”复评,均获省、市领导好评。2017、2018、2019年度连续三年我县营养餐工作被评为市民生工程第一名 。
二、整体工作落实情况
(一)投入情况(总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
1.2017年我县被列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教育、发改、财政、审计、公共资源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强调各部门要统一思想、细化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县政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工作。
2.2020年县财政已经拨付学生膳食费用2488.7万元、午间看护补助257.8万元、食堂用工劳务费用550.8万元、设备维修添置款128.2万元、水电气补助100万元。截止12月底已全部拨付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二)过程(总分40分,自评得分40分)
1.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协调
县政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县政府与省教育厅、六安市政府签订责任书;教育局与各中心校校分别签订了责任书;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工作;各校严格按实施方案,具体组织实施。
2.强化政策宣传,加强舆论监督。
我县注重营养餐政策宣传,及时制定《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宣传方案》、《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培训方案》,利用电视新闻播出《开学第一天农村孩子吃上营养餐》、多家网站也同时给予报道;六安电视台民生工程专题报道了我县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我局分管副局长在广播电台《行风在线》栏目宣讲营养改善政策;利用民生工程宣传月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问卷调查各3万6千多份。我县还利用主流媒体加强宣传 ,扩大营养餐知晓度。
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深入地宣传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引导全社会各方面共同关心和参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为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深入推进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向学生、家长、教师及供餐工作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全县每个班级都建立家长微信群,由班主任实时发布每周带量食谱和当天就餐照片,让家长满意、放心。以此扩大此项民生工程的知晓度。
3.加强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为保证营养餐食品的绝对安全,我县严把食材采购关,我县大宗食品(粮、油)县统一招标采购,2020学年共招标大米 834810千克,食用油83481升。 肉类、蔬菜等新鲜食材以中心校统一招标采购。县营养办制订了《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材及原辅料定点采购方案(试行》、《舒城县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材配送企业(供货商)准入制度(试行)》和《舒城县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材配送企业(供货商)退出制度(试行)》,由中心校按照《方案》规定的营养餐食材招标程序负责招标。秋学期开学前县营养办又下发了《舒城县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材招标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细化了招标程序和要求,明确规定合同中必须有价格约定和退出条款。局营养办要求各校把招标过程材料和采购合同送营养办备案,由局营养办逐校审核各校上报材料,着重检查合同中是否有退出机制。
要求供货商一日一供,确保新鲜、保证质量、保证安全。每天安排三名教师轮流参与食材验收。县营养办还建立供货商资料档案,不定期抽检约谈供货商。把供货商资料提供给县市管局,由市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不定期抽检,协助监管。
做好规定动作。我们要求每校严格实行食品留样制度和校领导陪餐制度。建立了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安排食堂管理人员参加了业务培训。完善了学校食堂卫生设施设备,给所有学校配备了消毒柜、电冰箱、专用食品留样柜等设施。严格实行食堂经营许可和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经过严格检查,核发食堂经营许可证和从业人员资格证。
4.严格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我县自2017年下半年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来,一直严格执行“校财县管”,统一设置会计科目,使用财务软件分校记账;学生、教职工自缴餐费全额缴入县教育专户:食堂支出票据规范,审批手续完备,今年我县新中大财务软件全面升级,与银行对接,学校申请委托付款、分中心审核把关,食堂食材结算款项直达供应商,实现无现金结算。
为防止早晚餐挤占营养餐(中餐)现象,我们将早、晚餐与营养餐(中餐)收入、支出分开核算。结余资金全部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不得挪作他用。
我们注重对学校膳食资金使用的监管,今年分春秋两个学期,由教育局财务股、教育经费核算分中心、学生营养办组成三个组深入各中心校检查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对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学校及时整改并向县营养办反馈情况。
我们还在在全县开展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招标和价格管理等问题排查整改。要求各校对照《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材及原辅材料定点采购方案(试行)》(舒教[2020]2号)要求,认真排查2019年秋学期食材采购是否按规定招标、招标程序是否规范。没有按规定招标或招标程序不规范的学校在3月底前完成整改;全面排查2019年秋学期食堂采购的各类食材价格,有明显高于同期当地农贸市场价格的,查明原因,约谈供货商,追回经济损失。并要求学校成立询价小组,每周询价一次,通过比对确定食材价格,坚决杜绝采购食材价格高于同期当地农贸市场价格的现象发生。
开展纠正截留克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专项整治“回头看”。根据省、要求市,我县制定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专项整治“回头看”检查提纲》,要求各实施学校对照文件和提纲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局营养办。局营养办成立督查组,根据各校自查情况开展复查。层层落实,确保了我县专项资金的安全。
我县还加强对10人以下小规模学校的管理和督查,组织督查组对全县小规模学校进行了营养餐工作专项督查。
我们正在进行新一轮第三方食堂财务审计工作,采取了招标的形式,在有资质的三家会计师事务所里,选择一家专业性最强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对全县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进行审计。目前审计工作即将完成。
我县有四所民办学校享受营养餐,民办学校营养餐管理是我县的弱项,今年,我们出台了《关于加强民办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财务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意见阶段,明年春学期开始实施,届时将会大大加强对民办学校营养餐监管力度。
(三)产出(总分25分,自评得分25分)
按照上级要求,根据我县实际,精心谋划,科学制定《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并由第十七届县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讨论通过我县全部采取100%食堂供餐。享受营养餐学生覆盖率达100%。
严格规范公示内容,每周公布一周食谱,每天公示当日带量食谱、当日供餐台账,每月公示当月财务收支报表。接收家长和社会监督。
(四)效果(总分15分,自评得分15分)
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在我县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校都没有经验可循。县营养办按照合理膳食、荤素搭配、均衡营养、讲究花样、注重口感的原则和要求,参照卫生部门有关膳食营养方面的专业指导意见,从本地实际出发,对供餐内容提出具体的指导性意见。目前学生、家长和社会满意度较高。
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德政工程,此项工作能否规范实施取得预期效果关乎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为此我们将按照上级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更加扎实、努力的工作,做好迎接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绩效评价准备,把这项民生工程做得让群众满意,社会认可!
舒城县教育局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