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舒城教育信息网!
机关服务指南-舒城县校车标牌办理注意事项
字体【 】  【日期:2019-9-23】  【单位:舒城县教育局】  【发稿人:董青】    【 关 闭 】

舒城县校车标牌办理注意事项

一、资质条件

1.资质主体:注册在舒城县范围内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

2.经营范围:注册地所在乡镇范围内经营

3.车辆类型:必须为专用校车(以行驶证为依据)

4.驾驶员:准驾车型必须为校车(以驾驶证为依据)

二、初次审领校车标牌办理所需材料

1. 公办学校提供事业法人证,民办学校提供办学许可证(副本,包含年检合格信息)

2.校车驾驶人、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

3.校车通过机动车检测机构的合格证明

4.机动车行驶证

5.驾驶员驾驶证

6.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

7.机动车校车承运人责任保险单

8.《校车运行方案备案表》(附件3

9.《舒城县专用校车审查备案表》(附件2

10.《舒城县专用校车申请审批表》(附件1;此表必须正反面复印)

其中17项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用于存档。办理材料按照1—10目录顺序整理。

三、换发校车标牌所需材料

已登记车辆年审所需材料与新车入户材料相同。

四、办理材料的情况说明

1.办理材料中的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办学许可证等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其中民办学校的办学许可必须在一年一检的期限内(副本年检合格)。

2.校车承运人责任险额度比照大客车执行,每座不得低于40万保额。

3.一个具有驾驶资质的驾驶证只能对应一台相应的校车。

4.所有申报材料申请单位、校车注册地所在中心学校、县教育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分别存档。

五、办理方式

学校或校车服务者申请→中心学校(审核签注意见、有效期,盖章)→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签注意见、有效期,盖章)→交通运输部门(审核校车运行路线,签注意见、有效期,盖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核签注意见、有效期,盖章)→人民政府意见(教育行政部门代理,审核签注意见、有效期,盖章,留存一份纸质档案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校车标牌(留存一份纸质档案材料)

Copyright © 2013 舒城县教育局电化教育馆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舒城县教育局电化教育馆  制作:舒城县教育局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龙讯科技
地址:舒城县城关镇大黉水巷2号  联系电话:0564-8621209  皖ICP备17023175号-2  皖舒公网备2013第102号
最佳使用效果:1024*768分辨率/建议使用微软公司IE7.0或以上  访问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