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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服务指南-补办义务教育阶段完成证书办理材料和流程
字体【 】  【日期:2019-9-23】  【单位:舒城县教育局】  【发稿人:董青】    【 关 闭 】

补办义务教育阶段完成证书办理材料和流程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2008]9号)第二十七条 小学和初中学生修业期满,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合格,由学校发给《义务教育(小学)完成证书》、《义务教育(初中)完成证书》。

二、承办机构

舒城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三、服务对象

舒城县需要补办完成证书的学生

四、申请条件

学生完成证书遗失。

五、申报材料

补办申请、身份证明材料。

六、服务流程

1.由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效证明材料向毕业学校提交补办申请。

2.毕业学校审核同意后,通过学籍管理系统查询学生学籍及完成情况。

3.毕业学校核实后,补办完成证书,并加盖校长印章和学校公章。

4.县教育局审核无误后,在学生照片上加盖教育局钢印。

七、办理时限

无时限。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九、咨询方式

舒城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咨询电话:0564—866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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