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相关完职中、民办学校: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舒教[2019]50号文件要求,2019年秋学期各学校在确保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全覆盖的基础上,同时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等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学生或监护人如实填写《舒城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经过逐级评议、公示,确保应助尽助。非寄宿制学校资助标准按贫困寄宿生补助标准的50%执行,即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分学期打卡发放。
现将核定的舒城县2019年秋学期拟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对象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2019年9月17日至2019年9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认为拟资助对象不符合条件的,可通过来人、来电或来信等方式向县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的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县教育局资助中心将认真调查核实。
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相关完职中、民办学校应迅速将此公示内容打印张贴,中心学校要告知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同时留下书面记录以备案。
联系电话:0564—8621170、8622820。
附:公示名单
舒城县教育局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