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城区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9〕13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控制和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任务分解的通知》(六政办秘〔2017〕213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任务分解的通知》(六政办秘〔2017〕225号)、《六安市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六教学〔2019〕2号)等文件精神和省、市有关会议要求,结合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明确招生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县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确保“两一”招生班额达到省颁标准,继续有效解决城区大班额问题。着力源头治理、过程公开、从严监管和严肃执纪,促进教育公平,净化教育生态,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严格执行政策
(一)招生原则
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公平、公正、公开。
(二)组织管理
城区公办学校招生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民办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教育局根据核定办学规模确定招生计划(民办学校办学规模和今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另行文)。
城关镇仁和小学由城关中心校负责招生。
开发区的新民、三沟村,仍由三沟小学组织招生。
(三)招生要求
1.所有学校都要规范招生行为,做到“六公开”、“六不得”。“六公开”即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范围、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录取方式、公开录取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六不得”即不得突破招生计划,不得通过考试等形式选拔招生,不得做片面宣传,不得有贿招等不正当行为,不得招收不足龄儿童,不得招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
2.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设立重点班与实验班;教师要均衡搭配,不得出现强强联合现象;学生要随机分班。
3.凡在县内外已取得小学一年级和初一年级学籍的学生不得重新报名,若隐瞒情况报名,学籍系统不能入籍,开学后学生将无条件回学籍所在学校就读,责任自负。
三、招生办法
(一)公办小学招生办法
1.招生计划
城关二小南校区(原沙埂小学)1个班、北校区(二小)7个班,城关三小西校区和北校区(原舒城职高)共18个班,舒师附小12个班(大黉巷老二中校区),实验小学东校区14个班、实验小学西校区8个班,实验小学欧洲华城校区1个班,合计61个班。
2.招生学校覆盖范围划分
城关二小南校区(原沙埂小学)。覆盖区域:沙埂村、伏虎村、远大中央公园(部分)等。招生范围:七门堰路以南、鼓楼街以西、南外环路以北、万佛南路以东。
城关二小北校区。覆盖区域:三拐塘社区、春秋苑社区、中大社区、舒怡社区、新城社区、舒中村(部分)、远大中央公园(部分)等。招生范围:春秋路以东、桃溪路以南、七门堰路以北、鼓楼街以西。
城关三小北校区。覆盖区域:东苑社区、三里河社区、新城社区(部分)、青墩村,含拉菲公馆、龙舒首府、万佛庄园、远大港汇、中豪水运城、古楼新城、金仕佳缘等。招生范围: 1.桃溪西路以北、万佛北路以西、三里河路以南、西外环路以东;2.桃溪路以北、鼓楼北街以西、龙潭北路以南、万佛北路以东;3.桃溪路以南、春秋路以西、梅河路以北、万佛路以东。
城关三小西校区。覆盖区域:丰墩村、金虎村,三里河社区梅河路以南,含南溪丽城、花溪园、青溪园、紫荆园、相约河畔、南溪公馆、金虎小区等。招生范围:1.万佛路以东、梅河路以南、春秋路以西、七门堰路以北;2.万佛路以西、桃溪西路以南、七门堰路以北、西外环路以东。
实验小学东校区。覆盖区域:凤池苑社区、七里村、七星村安合路东,含民生花园、同心园、龙睛雅居、皇家花园、东方花园、龙城华府、东方名城小区等。招生范围:三里河路以南、周瑜路以西、龙津大道以东、仁和村以北。
实验小学西校区。覆盖区域:东苑社区、三里河社区(梅河路以北),古城村、北隅村、金墩村、青墩村,含安天盛世名城 、九溪江南、安天幸福里、龙舒花园、时代广场、古楼阳光城、龙昌家园小区等。招生范围:鼓楼北街以东、桃溪路以北、龙津大道以西、龙潭北路以南。
实验小学欧洲华城校区。覆盖区域:欧洲华城小区、三里河社区等。招生范围:三里河路以北、龙津大道以东、公麟路以南、周瑜路以西。
舒师附小。覆盖区域:飞霞社区、鼓楼社区、龙塔社区、码头社区、龙津桥社区,舒怡社区、舒中村等。招生范围:桃溪路以南、鼓楼街以东、南外环路以北、龙津大道以西。
城关镇仁和小学。覆盖区域:仁和村。
舒城综合大市场(东方名城)根据区域和学生家长自愿原则同时纳入舒城二中东校区、舒城三中、实验小学东校区、孔集小学、孔集中心校招生。
城区拆迁户根据实际居住地、家长意愿及学校学额综合考虑。
3.招生条件及学校分配
户籍或住籍在城区的(户口在城区或监护人在城区有房产,以房产证为准,没有拿到房产证的住房需要提供购房合同、税务发票和交房材料,不含没有交付的预购房产,下同)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按照学校招生范围划分就近入学。
户籍、住籍不统一的适龄儿童,按照住籍所在地就近入学。
根据市住建委、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加快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的意见》(六建房函〔2018〕190号)规定:公民个人购买商住公寓或酒店式公寓入住,可享受住宅商品房户同等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以上儿童实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办法详见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网上报名流程。
以下其它类型儿童在县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城区集中报名点报名。
(1)户籍、住籍均在城区的不足龄儿童(2013年9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原则上按照就近原则入学,必要时根据学位剩余情况进行调剂,法定监护人要有服从调剂的书面承诺才予以报名。
挂靠户口、户口转入12个月以内不在此范围。
(2)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条件
因城区小学学位有限,2013年8月31日后出生的流动类型儿童,不予考虑。符合入学年龄条件的儿童,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城区有居住证,或家长工作调动。
②进城务工类:至少有一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务工12个月及以上,签订有正式劳动合同,购买职工养老保险(2018年9月1日以前办理的职工养老保险),在城区有相对固定安全的居住场所。
③进城经商类:至少一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经商12个月以上,且证件在2018年9月1日以前办理,有固定场所。
④根据《六安市贯彻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六教秘〔2013〕94号)、《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公政治〔2013〕347号)要求,落实军人、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优待政策。
所有报名学生要在所划分招生学校范围的基础上再选择一个意向就读学校,对于招生学校学额已满,教育局将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和学生意愿进行调剂,法定监护人要有服从调剂的书面承诺才予以报名。
军人、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优先。
(二)公办初中招生管理办法
1.招生计划
舒城二中西校区40个班、东校区6个班,舒城三中6个班,计52个班。
舒城二中面向城区招生;舒城三中面向全县招收寄宿生,面向城区流动人员招生。
2.招生对象及办法
(1)城区学校2019年在籍毕业生
城区内的城关二小南北校区、城关三小东西校区、实验小学东西校区、舒师附小、仁和小学的2019年在籍毕业生全部根据学生意愿分配到舒城二中东西校区和舒城三中。
(2)流动人员子女
流动人员子女到城区公办初中就读,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住籍或户籍在城区;或在城区有居住证;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
②进城务工类:至少一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务工12个月及以上,签订有正式劳动合同,购买职工养老保险(2019年9月1日以前办理的职工养老保险),在城区有相对固定安全的居住场所。
③进城经商类:至少有一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经商12个月以上,且证件在2018年9月1日以前办理,有固定场所。
④根据《六安市贯彻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六教秘〔2013〕94号)、《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公政治〔2013〕347号)要求,落实军人、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优待政策。
3.省示范高中定向名额分配办法。省示范高中定向名额按两校三区分配。
四、招生程序
(一)小学网上报名
(1)报名对象:户籍或住籍在城区的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直接通过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7月10日至7月30日。
(3)报名方法:详见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网上报名流程。
(二)小学、初中集中报名
(1)报名对象:非户籍或住籍在城区的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上小学一年级所有儿童;非城区小学毕业生上城区初中的学生。
(2)报名时间:
初一新生:
2019年8月11日-8月13日
小学新生:
2019年8月14日-8月18日
(3)报名地点
城关三小北校区(原舒城职高校址)
(4)所需材料
小学材料:家庭户口簿、流动人口相关材料(居住证或者调动材料或职工劳动合同养老保险或营业执照或军人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者的身份证、城区小学流动人员报名入学登记表(可在报名地点领取或教育局网站下载)
初中材料:小学毕业证、家庭户口簿、户口、房产证、流动人口相关材料(居住证或调动材料或职工劳动合同养老保险或者营业执照或军人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者的身份证、城区初中流动人员报名入学登记表(可在报名地点领取或教育局网站下载)
所有原件验证后退还,报名点所收材料一律不退。
(三)报名审核
1.信息采集
今年招生要求实名制办理。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原件查验后退还,复印件交报名处。
2.现场审核
工作人员根据规定条件审查把关。
3.全面核查
核查人员由县教育局、招生学校负责人、相关中心校共同组成。核查人员将根据需要,采取适当方式,核查材料的真实性。
4.重点核查
公示后被举报的,作为重点进行核查。
(四)公示
1. 公示核查结果。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公示家长姓名、委托代理人姓名等,取消城区学校入学资格。
2. 公示分配名单。县教育局将所有申请在城区入学并经现场查验的学生名单进行汇总,在舒城教育信息网(http://www.scjyxx.net/)公示。
公示分校名单时间:
初中:2019年8月19日-8月21日。
小学:2019年8月27日-8月28日。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统筹实施2019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县教育局成立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
六、营造良好环境
随着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不断推进,义务教育质量全面稳步提升,城乡教育一体化进程加快,城乡教育发展差距越来越小,农村的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管理质量等均有大幅度提升,就近入学是最好的选择。请广大家长理解支持城区中小学校招生,做到诚实守信,共同维护城区招生的和谐公正。
县教育局举报电话:8669881(监察室)、8661641(基础教育股)、8621209(办公室)。
七、本办法由舒城县教育局基教股负责解释。
附件:1.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名单
2.舒城县2019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日程安排表
3.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网上报名流程
4.舒城县2019年城区初中流动人员报名表
5.舒城县2019年城区小学流动人员报名表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