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校,民办学校(幼儿园):
为加强全县民办教育机构管理,促进民办教育机构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县民办教育机构2018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舒教职[2019]2号)文件要求,2019年3、4月份,我局开展了2018年度全县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工作。此次年检,首先由本校自查,然后向辖区内中心校报送年检材料,再由中心校将年检全部材料报送县教育局民管办,最后县教育局民管办组成年检检查组对2018年度年检工作进行逐项检查。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年检检查组对受检所有民办教育机构一年来的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等情况;学校办学基本条件及管理和教学人员基本情况;办学许可证核定项目的变动情况;招生宣传、广告备案、收费等办学行为规范情况;财务收入支出情况;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情况;学校党建工作情况等七大方面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和审核。本次年检,绝大都数民办教育机构年检材料准备齐全,内容丰富,能反映出学校的真实情况;有少数民办教育机构态度不认真,我们已通知其责令其改正。年检中也发现少数民办学校(幼儿园)存在如下问题:一是个别民办学校(幼儿园)办学场地狭小,存在安全隐患;二是少数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不规范,存在“小学化”倾向和“大班额”现象;三是个别民办学校(幼儿园)收费行为不规范,财务审计报告不能真实反应学校收支实际情况;四是部分民办学校(幼儿园)党建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等,希望各民办教育机构今后要进一步日常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
结合县教育局近年来民办学校(幼儿园)督导考核结果及业务、安全等工作日常检查结果,经综合研究,确定2018年度各校年检结论。现将结论公布如下:
本次接受县级年检的各级各类学校共79所,认定年检优秀学校6所,合格学校55所,基本合格学校8所(具体年检结论见附件)。
根据皖教秘〔2016〕98号文件要求,学校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的,限期三个月整改。整改期结束,民办教育机构应当于2018年9月向中心校报送整改报告,中心校对整改结果进行评定并出具意见,同时报县教育局民管办备案。
附件:舒城县2018年度民办教育机构年检一览表/UploadFile/file/20191218/20191218171367676767.xlsx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