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执法主体
机构名称:舒城县教育局
经费来源:财政拨款
执法区域:舒城县
队伍编制情况:现有在编人员72人
二、执法人员
局内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共19人
三、主要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8.《教育督导条例》
9.《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10.《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11.《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
12.《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
13.《幼儿园管理条例》
14.《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15.《残疾人教育条例》
16.《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四、救济方式
1.行政相对人在我局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前,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符合听证条件的,可依法申请公开听证。
2.行政相对人对我局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舒城县人民政府或六安市教体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监督方式
内部执法监督电话:0564-8669881
地址:大黉水巷舒城县教育局
邮编:231300
邮箱:scjyjc@163.com
受理反馈程序:
一、来信、来访、来电(含举报、控告、申诉)上级信访部门转来的批办件进行登记,并报主管领导批示;
二、组织人员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办理完毕后形成书面信访办结材料;
三、反馈处理结果,整理资料,归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