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六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市级一类幼儿园申报评估及复评工作的通知》(六教基〔2019〕37号),2019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县教育局组织开展了县级示范(一类)幼儿园评估工作。通过检查评估,评估组拟认定以下6所幼儿园为县级示范(一类)幼儿园:
1.干汊河镇中心幼儿园
2.春秋乡中心幼儿园
3.南港镇中心幼儿园
4.柏林乡大墩幼儿园
5.五显镇小博士幼儿园
6.万佛湖镇星星幼儿园
现对以上幼儿园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人、来电及来信等方式向县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的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县教育局将认真调查核实。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23日至2019年12月29日。
各中心校应迅速将此公示内容打印张贴,并告知辖区内所有幼儿园,同时留下书面记录以备案。
联系电话:0564—8669881、8661641、8665109。
舒城县教育局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