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基〔2018〕9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控制和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任务分解的通知》(六政办秘〔2017〕213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任务分解的通知》(六政办秘〔2017〕225号)、《关于印发六安市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的通知》(六教基〔2018〕33号)等文件精神和省、市有关会议要求,结合全县及城区教育发展实际,为全面做好2018年城区招生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明确招生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县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确保“两一”招生班额达到省颁标准,继续有效解决城区大班额问题。坚决守住班额红线,绝不突破。着力于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营造优良的教育教学环境,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确保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不断扩大。
二、严格执行政策
(一)招生原则
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公平、公正、公开。
(二)组织管理
城区公办学校招生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民办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教育局根据核定办学规模确定招生计划(民办学校办学规模和今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另行文)。
(三)招生要求
1.所有学校都要规范招生行为,做到“六公开”、“六不得”。“六公开”即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范围、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录取方式、公开录取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六不得”即不得突破招生计划,不得通过考试等形式选拔招生,不得做片面宣传,不得有贿招等不正当行为,不得招收不足龄儿童,不得招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
2.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设立重点班与实验班;教师要均衡搭配,不得出现强强联合现象;学生要随机分班。
3.所有小学一年级班额严格控制在46人以下,初一年级控制在50人以下。
4.凡在县内外已取得小学一年级和初一年级学籍的学生不得重新报名,若隐瞒情况报名,学籍系统将不能入籍,开学后学生将无条件回学籍所在学校就读,责任自负。
三、完善招生办法
(一)公办小学招生管理办法
1.招生计划
城关二小南校区(原沙埂小学)1个班、北校区(原二小)6个班,城关三小北校区8个班(原舒城职高)、城关三小西校区8个班,舒师附小8个班(原二中校区),实验小学东校区8个班、实验小学西校区8个班,实验小学欧洲华城校区1个班,合计48个班。
2.学区划分
城区学区范围指城关镇、开发区所辖的13个社区(东苑、飞霞、凤池苑、码头、龙津桥、中大、三拐塘、鼓楼、龙塔、舒怡、新城、春秋苑,三里河)和12个村(舒中、仁和、七星、七里、古城、沙埂、伏虎村,北隅、金墩、丰墩、金虎、青墩)。
城关镇仁和小学仍由城关中心校组织招生,招收城区的仁和村学生;开发区的新民、三沟村,仍由三沟小学组织招生。
舒城综合大市场(东方名城)纳入舒城二中东校区、实验小学东校区、孔集小学、孔集中心校招生。
城关二小南校区(原沙埂小学):沙埂村、伏虎村、远大中央公园等;
城关二小北校区:三拐塘社区、春秋苑社区、中大社区、舒怡社区、新城社区、舒中村(部分)、远大中央公园等;
城关三小北校区:东苑社区、三里河社区、新城社区(部分)、青墩村(含拉菲公馆、龙舒首府、中豪水运城、古楼阳光城、时代广场、金仕佳缘)等;
城关三小西校区:丰墩村、金虎村,三里河社区梅河路以南(含南溪丽城、花溪园、青溪园、相约河畔、金虎小区)等;(三小西校区、北校区学生升初中享受相同政策)
实验小学东校区:凤池苑社区、七里村、七星村安合路东(含民生花园、同心园、龙晴雅居、皇家花园、东方花园、龙城华府、东方名城小区)等;
实验小学西校区:东苑社区、三里河社区(梅河路以北),古城村、北隅村、金墩村、青墩村(含安天盛世名城 、九溪江南、安天幸福里、龙舒花园、南荷园、时代广场、古楼新城、龙昌家园小区)等;
实验小学欧洲华城校区:欧洲华城小区等;
舒师附小:飞霞社区、鼓楼社区、龙塔社区、码头社区、龙津桥社区,舒怡社区、舒中村、七星村等;
城区拆迁户根据实际居住地、家长意愿及学校学额综合考虑。
3.招生对象
户籍或住籍在城区的2012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符合条件的流动类型儿童。因城区小学学位有限,2012年8月31日后出生的流动类型儿童,不予考虑。
4.报名条件
(1)城区学区范围内儿童入学条件及所需材料
①户籍或住籍在城区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 ,户籍住籍均在城区的适龄儿童,按照学区划分就近入学;户籍住籍不统一的适龄儿童,按照住籍所在区域就近入学。
根据市住建委、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加快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的意见》(六建房函〔2018〕190号)规定:公民个人购买商住公寓或酒店式公寓入住,可享受住宅商品房户同等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②城区拆迁户根据意愿可以在租住地就近入学。
③户籍住籍均在城区的不足龄儿童(2012年8月31日以后,2012年12月31日以前)原则上按照就近原则入学,必要时根据学位剩余情况进行微调。
材料:家庭户口簿、房产证、办理报名手续者的身份证、城区房屋拆迁协议等原件及复印件;城区报名入学登记表(可在报名地点领取或教育局网站下载)。
挂靠户口、户口转入12个月以内不在此范围。
(2)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条件
①进城务工类:至少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务工12个月及其以上,签订有正式劳动合同,购买职工养老保险(2017年9月1日以前办理的职工养老保险),在城区有相对固定安全的居住场所。
②进城经商类:至少父母一方在城区经商12个月以上,且证件在2017年9月1日以前办理,有固定场所。
③回城就读类:学生本人户口在城区、非单人入户并在城关有固定住房;户口不在城区,但在城区有房产的;随父母工作调动的学生。挂靠户口、户口转入12个月以内不在此范围。
④根据《六安市贯彻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六教秘〔2013〕94号)、《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公政治〔2013〕347号)要求,落实军人、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优待政策。
所有报名学生要在所划分学区范围的基础上选择两个意向就读学校,对于学区学额已满,教育局将根据住籍(租房不考虑)位置和学生意愿(优先考虑住籍、户籍均在城区的学生)进行微调,学生要接受调整。
材料:家庭户口簿、流动人口相关材料(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营业执照、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军人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者的身份证、城区报名入学登记表(可在报名地点领取或教育局网站下载)
(二)公办初中招生管理办法
1.招生计划
舒城二中西校区40个班、东校区6个班,舒城三中6个班,计52个班。
2.招生对象及办法
(1)城区学校2018年在籍毕业生
城区学区内的城关二小南北校区、城关三小东西校区、实验小学东西校区、舒师附小、仁和小学的2018年在籍毕业生全部根据学生意愿分配到舒城二中东西校区和舒城三中。
(2)流动人员子女
①进城务工类:至少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务工12个月及其以上,签订有正式劳动合同,购买职工养老保险(2017年9月1日以前办理的职工养老保险),在城区有相对固定安全的居住场所。
②进城经商类:至少父母一方在城区经商12个月以上,且证件在2017年9月1日以前办理,有固定场所。
③回城就读类:学生本人户口在城区、非单人入户并在城关有固定住房;户口不在城区,但在城区有房产的;随父母工作调动的学生。挂靠户口、户口转入12个月以内不在此范围。
④根据《六安市贯彻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六教秘〔2013〕94号)、《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公政治〔2013〕347号)要求,落实军人、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优待政策。
材料:小学毕业证、家庭户口簿、流动人口相关材料(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营业执照、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军人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者的身份证、城区报名入学登记表(可在报名地点领取或教育局网站下载)
3.省示范高中定向名额分配办法。省示范高中定向名额按两校三区分配。
四、规范招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1)流动人口初一新生:
2018年8月10日-8月12日
(2)城区小学新生:
2018年8月13日-8月15日
(3)流动人口小学新生:
2018年8月16日-8月18日
2.报名地点
城关三小北校区(原舒城职高校址)
(二)审查
1.采集信息
今年招生要求实名制办理。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原件备查,复印件交报名处。
2.现场审核
工作人员根据规定条件审查把关。
3.全面核查
核查人员由县教育局、招生学校负责人、相关中心校共同组成。核查人员进村入户核查申请人提供的情况是否真实,深入到家长务工单位、经商场所核查,深入到实际居住地核查,到有关单位核查,核查材料的真实性。
4.重点核查
公示后被举报的,作为重点进行核查。
(三)分配
小学录取新生按照户籍、住籍、务工地点、经商场所、学校剩余学位等因素综合考虑学校分配。原则上依据常住地安排就近入学;除城区拆迁户外租赁房屋位置不作为“就近入学”条件,不提倡舍近求远跨招生区域乘车上学。
(四)公示
1.公示分配名单。县教育局将申请在城区入学并现场查验的学生名单汇总,在舒城教育网(http://www.scjyxx.net/)公示。
公示分校名单:初中:2018年8月19日-8月21日,小学:2018年8月27日-8月28日。
2.公示核查结果。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公示家长姓名、委托代理人姓名等,取消入学资格。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统筹实施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县教育局成立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
六、营造良好环境
随着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不断推进,义务教育质量全面稳步提升,城乡教育一体化进程加快,城乡教育发展差距越来越小,农村的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管理质量等均有大幅度提升,就近入学是最好的选择。请广大家长理解支持城区招生,做到诚实守信,共同维护城区招生的和谐公正。
县教育局举报电话:8669881(监察室)、8661641(基础教育股)、8621209(办公室)。
七、本办法由舒城县教育局基教股负责解释。
附件:1.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名单
2.舒城县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日程安排表
3.舒城县2018年城区初中招生流动人员子女报名表
4.舒城县2018年城区小学招生流动人员子女报名表
5.舒城县2018年城区小学招生报名表
2018年7月10日
附件1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名单
组 长:朱传友
副组长:鲍官平 杨光耀 杨云飞 李德政 汪泽雨
成 员:各股室负责人、城关中心校长、城区有关学校校长。
领导组下设招生实施小组和招生监督小组。
招生实施小组:由基教股、相关股室及抽调人员组成,由基教股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政策落实工作。
招生监督小组:由局监察室、人事股等股室人员组成,负责监督和检查招生政策的落实,核查群众投诉和举报,处理招生过程的违规违纪行为。具体工作由纪检组牵头负责。
附件2
舒城县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日程安排表
一、城区初中招生日程安排
1.8月10日—8月12日 流动人员子女入学报名;
2.8月10日—8月14日 核查报名材料;
3.8月15日—8月18日 公布核查结果
4.8月19日—8月21日 公布全部录取名单。
二、城区小学招生日程安排
1.8月13日—8月15日 城区的儿童报名;
2.8月16日—8月18日 流动足龄儿童报名;
3.8月16日—8月23日 核查报名材料;
4.8月24日—8月26日 公布核查结果;
5.8月27日—8月28日 公布分校名单。
报名地点:城关三小北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