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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 半年工作总结
字体【 】  【日期:2018-7-18】  【单位:舒城县教育局】  【发稿人:营养办】    【 关 闭 】


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

半年工作总结

 

2017年我县被列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县,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下,我县营养改善计划被列入全县重大教育民生工程之首,实施一年来,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孩子35852人享受到营养、卫生、可口、热乎的午餐。目前运行秩序良好,供餐质量得到家长和学生的认可,社会满意度很高。

一、基本情况

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教学点)共有208所(含教学点、民办学校,不含城区学校),其中中心学校27所、初级中学14所、完小72所(含九年一贯制分校)、教学点87所(有学生的教学点)、附设初中的完中5所、民办学校3所。我县是100%食堂供餐,目前已享受学生人数35852人,实现实施学校和受益学生全覆盖。  

二、实施情况

1.健全组织机构

我县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教育、发改、财政、审计、公共资源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强调各部门要统一思想、细化责任、加强协调配合。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教育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并配备4名工作人员全面负责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其中有一名专职财务管理人员。形成政府主导、教育部门牵头抓、各相关部门配合实施的工作格局。全县每一所农村学校也成立了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和学生营养办,确定专人负责,并成立了由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建立了自上而下的工作网络。保障了我县营养改善计划长效运转。

2.食堂供餐全覆盖

按照上级要求,根据我县实际,精心谋划,科学制定《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并由第十七届县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讨论通过。方案明确了我县208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全部采取食堂供餐,食堂供餐率100%。

县营养办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营养餐食堂检查验收,全县除10人以下的教学点食堂到市管局备案以外,其余全部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

3.财政保障

县政府高度重视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政府常务会议专题讨论通过了实施方案和经费预算,2017年县财政投入2944万元用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其中:用于食堂(小伙房)改扩建和设备配置费用1895万元;食堂(小伙房)用工和正常运转费用680万元;宣传专项费用30万元,县级配套膳食补助339万元;2018年县财政已经拨付食堂用工劳务费用340万元、教师值班费用146.7万元以及学生膳食费用1290.7万元;并相关营养餐运转费用全部足额列入营养餐财政预算。

4.食堂用工情况    

我县为了防止学校自聘食堂工人,防范用工风险,经多方调研,决定全县所有学校的食堂用工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即对食堂用工进行劳务外包,由学校将食堂的劳务工作(包括食物清洗、切配、加工、售买和食堂餐厅餐具的卫生保洁等)外包给餐饮服务公司、劳务公司,并签订劳务承包合同。承包劳务费包括基础劳务费、绩效考核奖励两部分。基础劳务费以就餐人数为基数计算;绩效奖励部分与食堂运行满意度评价结合。评价结果分为非常满意、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分别增加当期基础性劳务费的30%、20%、0%。我们统一制作劳务合同,规范管理。

开学初我们召开了全县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培训会,聘请了省市食品安全专家讲课培训;我们要求以中心校和学校为单位,分层不定期进行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

5.食材采购情况  

我县采取集中采购和定点采购结合  确保食品安全。为保证营养餐食品的绝对安全,一是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县教育局会同财政局、公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计委等部门,对大宗食材(大米、食用油)的公开招标,2017年分三包总计招标大米213.3万斤、食用油21.3万升;2018年我县的大宗食材(大米、食用油)已挂网招标。确定主要食材供货商,实行定点采购、统一配货,一日一供,确保新鲜、保证质量、保证安全。我们建立供货商资料,不定期约谈供货商,并建立退出机制,规定每天验收食材都必须有三人在场,其中还要有一名流动值日教师。还把供货商资料提供给县市管局,由市管局不定期抽检,协助监管。县营养办还不定期到学校现场检查和核对食材的质量和数量。

6.建立定点采购食材询价制度

我县为保证主要食材的价格合理公平,降低营养改善计划成本,提高膳食水平,确保营养改善资金全额用于学生伙食上,制定了《舒城县营养改善计划定点采购食材询价方案》,由局营养办牵头,由县局营养办、监管办抽调人员组成询价小组。每月下旬询价小组三人前往城区农贸批发市场、超市和农村农贸市场进行询价,并结合网络发布的食品价格和供货商报送的价格,综合给出参考价。询价信息每月底通知到学校,主要作为各校定点采购食材下月价格结算的参考。要求各校定点采购食材的价格原则上不得高于当月参考价。高于参考价的要附书面说明高于参考价的原因和价格确定依据,否则将不予备案,采购款不得支付,不得办理财务入账。

询价制度的实行,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保证了主要食材的价格合理公平,大大降低了营养改善计划成本,提高了学生膳食水平,也提高了人民群众对这一民生工程的满意度。

7.加强公开公示  接受社会监督

我县高度重视营养餐的公开公示工作,每所学校都有两块公示牌:一块在校园宣传橱窗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公示内容为: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领导组成员名单、膳食委员会名单、一周食谱和上月收支明细表;一块在食堂向学生和老师公示,内容为:一周食谱、当天带量带价食谱和当天供餐台账。

我们还要求每周五下午各校要把下周的一周食谱发到县营养办备案,同时利用家长微信群发到每个家长手中。这样有家长、社会和县营养办共同监督,使我县营养餐的质量得到有力的保证。

8.实现营养餐家长微信群全覆盖

因为我县是劳务输出大县,学生家长大多都在外地打工。在营养餐供餐之初,我们就率先提出要求各校以班级为单位建立家长微信群,实现家长微信群全覆盖。学校利用微信群宣传营养餐政策、发布一周食谱、上传学生就餐照片和当天就餐的食物图片,让家长及时了解学校营养餐情况同时也能给予我们监督。

9.建立检查监督常态化机制

供餐以来县教育局共组织了8次督查,专题就食堂规范管理和财务管理、食品安全、民生工程绩效评估进行了全面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形成整改清单,限期整改。 每次检查都有检查通知、整改清单、检查通报。 今年一开学,就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营养餐学校食品安全进行了专项检查。

我县教育局又把营养餐列为教育扶贫项目,每月进行扶贫专项督查,召开督查工作汇报会,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督查结果纳入学校扶贫工作考核,使我县营养餐工作始终在严格的监督下运行。

10.强化学生餐后管理

学生午餐后管理也是我们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县教育局高度重视学生午餐后的学生安全管理。一是加强门卫管理。各校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充实门卫值班人员力量,学校班子领导每天中午轮流值班巡视。二是加强班级管理。学校安排教师中午值班,确保每个班级不少于1名老师值班,杜绝学生打闹。三是探索推进学生兴趣小组开展各类活动。当前,我们重点是将学校少年宫的活动前移到中午,组织学生开展各类少年宫活动。同时我们正在安排部分学校成立兴趣社团,利用中午开展各类社团活动,合理的用好中午时间,让学生的午间活动丰富多彩。我县晓天镇中心小学利用午间开展少年宫活动做得很好,我们正在总结经验向全县推广。

11.利用主流媒体宣传 扩大营养餐知晓度

我县在去年《安徽日报》、新华网、安徽广播电台等省、市、县各级多种主流媒体上宣传报道50多次的基础上,今年又由县电视台拍摄了营养餐专题片《食堂供餐全覆盖 学子吃上营养餐》——舒城县营养改善计划纪实。上报了省营养办和在县、市电视台民生工程专栏上播放。

12.营造争先氛围,推进“示范食堂”创建工作

我县及时转发了六安市教育局六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争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示范食堂”活动的通知》,要求各校严格对照通知要求和《六安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示范食堂”建设考评细则(试行)》规范自己的食堂管理,积极创造条件向教育局营养办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教育局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报学校进行初审和现场审核,提出联合推荐意见,报市教育局参评。我们还把争创工作与扶贫考评结合起来,调动了学校的积极性,营造出争先的氛围。

三、存在问题

1.食堂劳务用工人员工作量大(100个学生配1名工人)、工资较低,影响用工队伍的稳定。

2.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后,学生全部在学校就餐,增加了学校的管理任务,增加了教师的工作量。学校管理负担加重并无法支付餐后教师值班的合理报酬。

3.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牵涉部门多、影响大,很难具体实施。

四、下半年工作安排

1.大宗食材招标采购;

2.食堂从业人员招聘和食品安全培训;

3.推进全县“明厨亮灶”全覆盖工作;

4.争创“示范食堂”工作;

5继续抓好营养餐的常规管理,确保食品和资金安全。

 

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领导组办公室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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