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人事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6〕27号)文件精神,我县高峰中心校汪守学同志,经组织批准于2017年元月办理了离岗创业手续,工资停发,不享受单位任何福利待遇。近来,因多种原因,该同志于2018年6月向学校申请提前返岗。所在学校同意返岗并安排了相应工作,近期经教育局考核组入校走访,查阅资料,教职工座谈等形式,确认该同志均回校上班,现予以公示。
舒城县教育局
2018年12月17日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返岗时间 |
备 注 |
汪守学 |
男 |
1969年10月 |
2018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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