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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2017年规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办法
字体【 】  【日期:2017-7-28】  【单位:舒城县教育局】  【发稿人:管理员】    【 关 闭 】

 

根据六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六安市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和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印发<舒城县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舒城县教育局关于规范民办教育机构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全县及县城区教育发展实际,为全面做好2017年城区招生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明确招生目标

巩固县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确保“两一”招生班额达到省颁标准,继续有效解决城区大班额问题。坚决守住班额红线,绝不突破。着力于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营造优良的教育教学环境,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确保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不断扩大。

二、严格执行政策

(一)招生原则

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公平、公正、公开。

(二)组织管理

城区公办学校招生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民办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教育局根据核定办学规模确定招生计划, 民办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民办学校办学规模和今年招生计划,另行文)

(三)招生要求

1.所有学校都要规范招生行为,做到“六公开”、“六不得”。“六公开”即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范围、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录取方式、公开录取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六不得”即不得突破招生计划,不得通过考试等形式选拔招生,不得做片面宣传,不能有贿招等不正当行为,不得招收不足龄儿童,不得招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

2.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设立重点班与实验班;教师要均衡搭配,不得出现强强联合现象;学生要随机分班。

3.所有小学一年级班额严格控制在46人以下,初一年级控制在50人以下。

4.凡在县内外已取得一年级和初一年级学籍的学生不得重新报名,若隐瞒情况报名,学籍系统将不能入籍,开学后学生将无条件回学籍所在学校就读,责任自负。

三、完善招生办法

(一)公办小学招生管理办法

1.招生计划

城关二小南校区(原沙埂小学)1个班、北校区(原二小)6个班,城关三小北校区8个班(原舒城职高)、城关三小西校区8个班,舒师附小8个班(原二中校区),实验小学东校区8个班、实验小学西校区8个班、欧洲华城分校区1个班,合计48个班。

2.学区划分

城区学区范围指城关镇、开发区所辖的13个社区(东苑、飞霞、凤池苑、码头、龙津桥、中大、三拐塘、鼓楼、龙塔、舒怡、新城、春秋苑,三里河)和12个村(舒中、仁和、七星、七里、古城、沙埂、伏虎村,北隅、金墩、丰墩、金虎、青墩)。

城关镇仁和小学仍由城关中心校组织招生,招收城区的仁和村学生;开发区的新民、三沟村,仍由三沟小学组织招生。

舒城综合大市场(东方名城)纳入舒城二中东校区、孔集小学、孔集中心校招生。

城关二小南校区(原沙埂小学):沙埂村、伏虎村等;

城关二小北校区:三拐塘社区、春秋苑社区(部分)、中大社区、舒怡社区、新城社区

城关三小北校区:春秋苑社区、东苑社区、三里河社区、舒怡社区(部分)、新城社区(部分)、青墩村

城关三小西校区:丰墩村、金虎村,三里河社区(梅河路以南)等;

实验小学东校区:凤池苑社区、七里村、七星村(部分)等;

实验小学西校区:东苑社区、三里河社区(梅河路以北),古城村、北隅村、金墩村、青墩村等;

实验小学欧洲华城分校区:欧洲华城小区

舒师附小:飞霞社区、鼓楼社区、龙塔社区、码头社区、龙津桥社区,舒怡社区、舒中村、七星村

城区拆迁户根据实际居住地、家长意愿及学校学额综合考虑。

3.招生对象

户籍和住籍均在城区(户籍含居住证,下同)20111231日前出生的儿童。

2011831前出生的符合条件的流动类型儿童。因城区小学学位有限,2011831后出生的流动类型儿童,不予考虑。

4.报名条件

1)城区学区范围内儿童入学条件及所需材料

①户籍或住籍在城区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2011831日前出生)

户籍住籍均在城区的适龄儿童,按照学区划分就近入学;户籍住籍不统一的适龄儿童,按照住籍为准。

②户籍住籍均在城区学区范围内的不足龄儿童(201191日——20111231日出生)

③城区拆迁户根据意愿可以在租住地就近入学。

户籍住籍均在城区的不足龄儿童原则上按照就近原则入学,必要时根据学位剩余情况进行微调。

材料:家庭户口簿、房产证、办理报名手续者的身份证、城区房屋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城区报名入学登记表(可在报名地点领取或教育局网站下载)。

挂靠户口、户口转入12个月以下不在此范围。

2)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条件

进城务工类:至少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务工12个月及其以上,签订有正式劳动合同,购买职工养老保险201681日以前办理的职工养老保险),在城区有相对固定安全的居住场所

进城经商类:至少父母一方在城区经商12个月以上,且证件在201681日以前办理有固定场所。

回城就读类:学生本人户口在城区、非单人入户并在城关有固定住房;户口不在城区,但在城区有房产的;随父母工作调动的学生。挂靠户口、户口转入12个月以下不在此范围。

军人子女类:按照省市有关文件执行。

所有报名学生要选择两个意向就读学校,对于学区学额已满,教育局将根据住籍(租房不考虑)位置和学生意愿(优先考虑住籍、户籍均在城区的学生)进行微调,学生要接受调整。

材料:家庭户口簿、流动人口相关材料(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营业执照、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军人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办理报名手续者的身份证、城区报名入学登记表(可在报名地点领取或教育局网站下载)

(二)公办初中招生管理办法

1.招生计划

舒城二中西校区40个班、东校区6个班,舒城三中6个班,计52个班。

2.招生办法

1)城区学校2017年在籍毕业生

城区学区内的城关二小南北校区、城关三小东西校区、实验小学东西校区、舒师附小、仁和小学的2017年在籍毕业生全部根据学生意愿分配到三个校区

2流动人员子女

进城务工类:至少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务工12个月及其以上,签订有正式劳动合同,购买职工养老保险201681日以前办理的职工养老保险),在城区有相对固定安全的居住场所

进城经商类:至少父母一方在城区经商12个月以上,且证件在201681日以前办理有固定场所。

回城就读类:学生本人户口在城区、非单人入户并在城关有固定住房;户口不在城区,但在城区有房产的;随父母工作调动的学生。挂靠户口、户口转入12个月以下不在此范围。

军人子女类:按照省市有关文件执行。

材料:小学毕业证、家庭户口簿、流动人口相关材料(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营业执照、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军人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办理报名手续者的身份证、城区报名入学登记表(可在报名地点领取或教育局网站下载)

3)足球特长生

足球特长生(足球特长生指在县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前三名队的主力队员)有意愿在城区就读的可根据剩余学位情况,安排到城区初中就读。

3.省示范高中定向名额分配办法.省示范高中定向名额按三个校区分配。

(三)民办学校招生管理办法

民办学校自主招生,与公办学校招生地位平等,依照规范招生行为统一管理。

1.招生计划

各民办学校根据学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和生均占地面积等核定最大办学规模,减去在校生人数,得出当年最大招生数。上报以及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超出最大规模。(具体办学规模和今年计划,另行发文)

2.招生范围

小学面向全县招收2011 1231日前出生的儿童,初中面向全县招收2017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3.招生方法

民办学校实行自主招生。如若报名人数超出当年招生计划,采取摇号录取。学籍审批、公用经费分配均与招生计划对应。

(四)巩固提升城区均衡发展成果

我县已通过义务教育县域内基本均衡发展评估,今年仍按原先部署和要求,继续做好衔接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1)舒城二中原七、八年级迁入二中西校区,舒城二中东、西校区和舒城三中同时招收七年级新生,其中舒城三中招收寄宿制学生。

2)三小东校区四年级学生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下学期可自主选择在三小北校区或三小东校区就读,其它年级不动。三小东校区停止招收一年级新生,三小西、北校区(原舒城职高校址)同时招收一年级新生。

3)舒师附小原校址学生不动,新校区(舒城二中原校址)开始招收一年级新生。

4)实小东、西、欧洲华城校区同时招收一年级新生。二小南校区(原沙埂小学)纳入城区招生,二小南、北校区同时招收一年级新生。

四、规范招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1)流动人口初一新生:

2017810-8月12

2)城区小学新生:

2017813-8月16

3)流动人口小学新生:

2017817-8月19

2.报名地点

城关三小北校区(原舒城职高校址)

(二)审查

1.采集信息

今年招生要求实名制办理。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原件拍照备查,复印件交报名处。

2.现场审核

工作人员根据规定条件审查把关。

3.全面核查

一是深入生源地核查。核查人员由县教育局、招生学校负责人、相关中心校共同组成,重点乡镇每个乡镇一个核查小组;其他乡镇一个片一个核查小组(一个片包括几个乡镇)。核查人员进村入户核查申请人提供的情况是否真实。

二是深入到家长务工单位、经商场所核查。核查小组成员由县规范办学行为领导组成员单位共同组成。

三是深入到实际居住地核查。

四是到有关单位核查,核查材料的真实性。

4.重点核查

公示后被举报的,作为重点进行核查。

5.追踪核查

随机抽取的对象可能多次、多层核查。

核查时间与核查结果公示:与报名和核查同步。

(三)分配

小学录取新生按照户籍、住籍、务工地点、经商场所、学校剩余学位等因素综合考虑学校分配。原则上依据常住地安排就近入学;除城区拆迁户外租赁房屋位置不作为“就近入学”条件,不提倡舍近求远跨招生区域乘车上学。

(四)公示

1.公示分配名单。县教育局将申请在城区入学并现场查验的学生名单汇总,在舒城教育网(http://www.scedu.gov.cn/)公示。

公示分校名单:初中:2017819-821日,

小学:2017828-829日。

2.公示核查结果。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公示家长姓名、委托代理人姓名等,取消入学资格。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统筹实施2017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县教育局成立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六、营造良好环境

随着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不断推进,义务教育质量全面稳步提升,城乡教育一体化进程加快,城乡教育发展差距越来越小,农村的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管理质量等均有大幅度提升,就近入学是最好的选择。请广大家长理解支持城区招生,做到诚实守信,共同维护城区招生的和谐公正。

县教育局举报电话:8669881(监察室)、8661641(基础教育股)、8621209(办公室)。

七、本办法由舒城县教育局基教股负责解释。

 

附件:2017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日程安排表

舒城县2017年城区初中流动人员报名表      

舒城县2017年城区小学流动人员报名表

舒城县2017年城区小学新生报名表  

 

相关报名表下载


舒城县教育局

2017726

 

附件2

 

舒城县2017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日程安排表

 

一、城区初中招生日程安排

1.8月108月12   流动人员子女入学报名;

2.8月108月14   核查报名材料;

3.8月158月18   公布核查结果

4.8月198月21   公布全部录取名单。

二、城区小学招生日程安排

1.8月138月16   城区的儿童报名;

2.8月178月19   流动足龄儿童报名;

3.8月168月24   核查报名材料;

4.8月258月27   公布核查结果;

5.8月288月29   公布分校名单。

 

报名地点:城关三小北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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