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六安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学雷锋暨评选校园雷锋”活动的通知》(六教基〔2017〕14号)的部署和县教育局《转发<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学雷锋暨评选校园雷锋”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舒教基〔2017〕9号)的要求,通过各地积极推选上报、县级初评等程序,特认定舒城中学方周诺亚等10名同学为市级“校园雷锋”,千人桥中学束悦等37名同学为县级“校园雷锋”。按照评选文件规定,现将拟表彰名单(名单附后)予以公示一周,接受监督。
公示期为2017年5月2—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县教育局以下电话联系:8661641(基教股)、8669881(监察室)。
附件:舒城县2016-2017年度市县级中小学“校园雷锋”名单
舒城县教育局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