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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对营养改善计划定点采购食材实行询价管理的通知
字体【 】  【日期:2017-12-21】  【单位:舒城县教育局】  【发稿人:营养办】    【 关 闭 】


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对营养改善计划定点


    采购食材实行询价管理的通知

相关完中,各中心校、初级中学,民办学校:

为确保我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效实施和管理规范,确保营养改善资金全额用于学生伙食上,经研究决定,由局营养办牵头,对各校定点采购的食材,进行询价,并作为食材款结算的参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询价范围:
    包括肉类(猪肉、牛肉)、禽类(鸡 、鸡腿、鸡翅、鸭、鹅)、蔬菜类(土豆、西红柿、大白菜、洋葱等)、豆制品(白干、千张)、鸡蛋等品种的农贸市场价格和批发市场价格。其中猪肉、鸡、鸭、鹅等不得使用冷冻食品。
   数据采集应遵循“定点、定时、定品种”的原则。“定点”,即每个品种固定经销户或农民进行采价;“定时”,是指每次调查时间要相对固定,调查当天集中交易时间段的价格数据;“定品种”,是指每类商品中不同品牌间价差大,应固定其中某品牌进行采价。

二、询价参与人员及询价方法

  询价小组人员由县局营养办、监管办抽调人员组成。每月下旬询价小组三人前往城区农贸批发市场、超市和农村农贸市场进行询价,并结合网络发布的食品价格和供货商报送的价格,综合给出参考价。价格询价工作人员,在从事询价工作时应保证价格询价材料的真实性、时效性;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调查资料。


三、询价信息应用
  询价信息每月底通知到学校,主要作为各校定点采购食材下月价格结算的参考。本指导价信息不做其它用途。各校定点采购食材的价格原则上不得高于当月参考价。高于参考价的要附书面说明高于参考价的原因和价格确定依据,否则将不予备案,采购款不得支付,不得办理财务入账。
   各校应高度重视定点采购食材参考价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参考价采购农副产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保证主要食材的价格合理公平,降低营养改善计划成本,提高膳食水平,把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做得更好,提高人民群众对这一民生工程的满意度。

                                                                 2017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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