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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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 】 【日期:2017-12-21】 【单位:舒城县教育局】 【发稿人:营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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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依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教秘〔2017〕637号)文件精神和市县民生工程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近期我县对照《安徽省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价指标》对我县2017年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这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自评,总分100分,自评得分100分,具体情况自评如下:
一、整体工作落实情况
(一)投入情况(总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
1、2017年我县被列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十七届县政府第一次常务会专题讨论通过了《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和经费预算,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教育、发改、财政、审计、公共资源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强调各部门要统一思想、细化责任、加强协调配合。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教育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形成政府主导、教育部门牵头抓、各相关部门配合实施的工作格局。各农村学校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成立了由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建立了自上而下的工作网络。
2、2017年县财政投入2605万元用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其中:用于食堂(小伙房)改扩建和设备配置费用1895万元;食堂(小伙房)用工和正常运转费用680万元;宣传专项费用30万元,并于6月份全部拨付到位;上级拨付膳食补助资金1354.8万元,县级配套膳食补助339万元也于9月份全部到位。截至10月底,已下拨资金3620.7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过程(总分40分,自评得分40分)
1、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协调
县政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县政府与省教育厅、六安市政府签订责任书;教育局与各中心校校分别签订了责任书;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工作;各校严格按实施方案,具体组织实施。
2、强化政策宣传,加强舆论监督。
及时制定《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宣传方案》、《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培训方案》,利用电视新闻播出《开学第一天农村孩子吃上营养餐》、多家网站也同时给予报道;截止12月中旬,网站、电视、广播等宣传报道50余次。利用民生工程宣传月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4万2千多份、营养改善计划问卷调查4万2千多份,广泛深入地宣传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引导全社会各方面共同关心和参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为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深入推进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向学生、家长、教师及供餐工作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全县每个班级都建立家长微信群,由班主任实时发布每周带量食谱和当天就餐照片,让家长满意、放心。以此扩大此项民生工程的知晓度。
3、加强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为保证营养食品的绝对安全,一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教育局13项食堂管理制度,制成1456块制度牌,发放到208所实施营养餐学校。二是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县教育局会同财政局、公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计委等部门,对大宗食材(大米、食用油)的公开招标,确定主要的食品食材供货商,实行定点采购、统一配货,保证质量、保证安全。三是认真实行食品留样制度和校领导陪餐制度,制定了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全县食堂管理人员450多人参加了安全培训。完善了学校食堂卫生设施设备,给所有学校配备了消毒柜、电冰箱等设施。三是严格实行食堂经营许可和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经过严格检查验收,重新核发了食堂经营许可证和从业人员资格证。
4、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严格财务管理
县教育局严格规范专项资金监管,对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实行专户核算,统一纳入县教育局经费核算分中心管理,实行集中支付。制定了《舒城县营养改善计划财务管理制度》、《舒城县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坚持“统一管理,独立建账,成本核算,收支平衡”的原则,对食堂进行财务和成本管理。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由学校自办自管。针对不同类别学校(中心校、初中、中心小学、完小、教学点等),在会计核算上实行分类管理。
中心校、初中、规模较大的小学共计132所学校,学校财务是独立账套核算,其食堂财务实行单独核算,独立设置食堂会计账套。学校报账员兼任食堂会计,配备专兼出纳员1名。82个教学点食堂的收支纳入中心校食堂统一管理,实行报账制。扩容了网络版会计核算信息化系统,新增了132个账套,对每个学校食堂进行独立会计核算。中心校报账员负责指导食堂出纳员录入、审核和打印凭证、账簿、报表,装订成册。
县营养办严格把关学校营养餐实名制信息管理,对学生营养餐运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控,严防套取冒领资金行为。
(三)产出(总分25分,自评得分25分)
按照上级要求,根据我县实际,精心谋划,科学制定《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并由第十七届县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讨论通过我县全部采取100%食堂供餐。享受营养餐学生覆盖率达100%。
严格规范公示内容,各校均设有永久性公示牌,公示领导组成员、膳食委员会成员、每周食谱和上月财务报表;餐厅内公示每周食谱,每天当日带量带价食谱、当日供餐台账,每月公示当月财务收支报表。接收家长和社会监督。
(四)效果(总分15分,自评得分15分)
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在我县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校都没有经验可循。县营养办按照合理膳食、荤素搭配、均衡营养、讲究花样、注重口感的原则和要求,参照卫生部门有关膳食营养方面的专业指导意见,从本地实际出发,对供餐内容提出具体的指导性意见。目前学生、家长和社会满意度较高。
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德政工程,此项工作能否规范实施取得预期效果关乎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为此我们将按照上级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更加扎实、努力的工作,做好迎接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绩效评价准备,把这项民生工程做得让群众满意,社会认可!
舒城县教育局
2017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