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皖人社发〔2013〕31号、舒办发〔2013〕29号等文件规定,我县龙河中学方秀明等四位同志,经组织批准,于2014年初办理了离岗创业手续,工资停止供给,不享受单位任何福利待遇。近来,因其他原因,四位同志先后向学校申请提前返岗。所在学校同意返岗并安排了相应工作,近期经教育局考核组入校走访,查阅资料,教职工座谈等形式,确认四位同志均回校上班(名单见附表)。
工作单位 |
姓 名 |
性别 |
返岗时间 |
龙河中学 |
方秀明 |
男 |
2016.3 |
干汊河中学 |
胡 美 |
女 |
2016.3 |
五显景山小学 |
查海玲 |
女 |
2016.3 |
千人桥中心校 |
邓长劲 |
男 |
2015.10 |
监督电话:8622385 8669881
舒城县教育局
2016年8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