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完职中、中心校,县直有关学校,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规范中小学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发挥义务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2016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县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包括民办学校)。
二、检查内容
依据《舒城县2016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舒教〔2016〕28号)、《舒城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评价指标体系表》,重点检查政策宣传、免教科书和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管理、贫困寄宿生补助发放、收费管理、预算编制执行、支出管理、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等方面。
三、时间安排
1.各校自查阶段:6月15日-6月21日
2.县级抽查阶段:6月22日-6月30日
四、检查人员分组情况
检查组由局领导带队,监察室、计财股、核算分中心人员参加。
五、有关要求
1.各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自查工作,各中心校自查要覆盖到辖区内每一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校在自查结束后,要及时填报《舒城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评价指标体系表》,于6月22日前上报县教育局计财股,电子版发至1346748937 @qq.com。
2.各校要整理好相关档案资料,以便检查组开展工作。
3.本次督查结果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并上报市教育局,督查结果计入全年教育民生工程总评成绩。
附件:舒城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评价指标体系表
舒城县教育局
201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