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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资助工作致家长的一封信
字体【 】  【日期:2016-4-20】  【单位:舒城县教育局】  【发稿人:计财股1】    【 关 闭 】
 

关于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资助工作致家长的一封信

各位家长朋友

你们好!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在不断完善。现行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资助政策如下:

  一、中职学生资助政策: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国家建立以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免学费为主的资助政策体系。

  1、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籍在校学生的15%确定,分春秋两学期打卡发放到受助学生中职资助卡中。

2、国家免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免除学费,免除标准按物价部门审定的标准,全年平均标准为2000/生。

  3、顶岗实习。中职学校组织在校三年级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4、校内资助。中职学校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方面的开支。

  5、社会资助。鼓励和支持有关机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积极参与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在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国家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1、国家助学金。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我县分1000元、2000元、3000元三档执行,资助面约占20%,在确定资助面时适当向农村倾斜,分春秋两学期打卡发放到受助学生普高资助卡中。

  2、校内资助。普通高中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3%5%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3、鼓励社会捐资助学。完善捐资助学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4、建档立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此项工作正在统计中,待以省政府名义印发的《安徽省教育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确认实时实施。

三、资金分担。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64比例分担。地方应分担的部分,由省级和县级分担,公办学校由省级与县级财政按8:2比例分担,民办学校由省级与县级财政按7:3比例分担。

四、认定流程。资助对象认定以学校为主,教育、财政、监察等部门监督。必须经过学生申请,班级和学校评议,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认,班级、学校、社会三级公示无异议后,按标准打卡发放

县教育局开通两部监督咨询热线8622820  8669881,解答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资助相关政策,接受社会监督,欢迎各位家长监督咨询资助工作。

顺祝大家身体健康,阖家欢乐!

                                                        舒城县教育局

201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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