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舒城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要求,有序推进全县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工作进程,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与任务,准确把握时间节点,确保2016年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目标,现将《舒城县2016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希认真对照执行。
附件:舒城县2016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计划
舒城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领导组办公室
2016年1月10日
发:有关完职中,中心校,县直学校。
附件:
舒城县2016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程,确保完成2016年创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的目标任务,结合全县整体发展规划和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依据《舒城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把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重中之重,切实做好整合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优化教师结构、推进素质教育、健全发展机制、提高教育质量等工作,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之间的办学差距,实现全县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教育质量、管理水平、教育环境均衡协调发展,为建设四个舒城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教育强县”战略,均衡配置优质教育资源,加大改造薄弱学校力度,力争做到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合理化、办学条件标准化、校园文化特色化、队伍建设规范化、学校管理科学化、资源配置均衡化、保障机制常态化、教育质量优质化,从根本上缩小城乡、校际之间差距,群众对教育的公平度、满意度大幅提升,为构建和谐、普惠、优质、均衡和人民满意的教育奠定坚实基础。
三、主要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
(一)县均衡发展工作领导组
1.建立县四大班子领导均衡发展工作联系乡镇制度。
2.组织召开领导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研究全县均衡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阶段工作。
3.召开全县均衡发展工作推进会,进行“攻坚”总动员。
4.针对市级复评、省级评估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意见,强化整改措施。
5.组织均衡发展工作专项督查组,分别在4月中旬和7月中旬对全县迎接市级复评和省级评估验收准备工作进行督查。
6. 负责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迎检工作统筹协调。全面建立均衡发展保障机制。
(二)均衡发展工作领导组有关成员单位
1.县委办、政府办:为县级资料建设提供必需文件、资料。
2.财政局:依法落实“三个增长”、“一个比例”,义务教育经费足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向农村倾斜;全面执行和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城县教育费附加的征、管、用政策、国家和省各类资助政策、乡镇教师补贴政策,各项教育专项资金按规定及时拨付和使用;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和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足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按时全额发放。落实迎评工作相关费用。并协助县均衡办做好县级资料建设工作。
3.住建局:2月底前完成“改薄”开工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开通办证程序的绿色通道,办证费用参照校安工程项目减免政策执行。
4.规划局:尽快完成“改薄”项目规划许可和审批,办理规划许可证。
5.招投标局:尽快完成对材料已齐的“改薄”项目进行招标、预算清单、挂网,3月底前完成所有项目招标工作。
6.国土局:2月底前完成相关手续提供。
7.消防大队:2月底前完成所有“改薄”项目的消防审核、备案工作。
8.人社局:全力推进和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在科学规范岗位设置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做好教职工职称评聘工作,对职称结构比例失调的学校给予政策性倾斜,最大限度地使校际间教师的职称和学历结构基本均衡。并协助县均衡办做好县级资料建设工作。
9.编 办:实行教师编制动态化管理;保证校长和教师的合理流动,确保每年教师的交流数不少于10%。并协助县均衡办做好县级资料建设工作。
10.公安局:协助乡镇政府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校园安保措施的落实,校车的管理。
11.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乡镇政府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
12.广电台:做好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宣传报道,电视台要开辟专题栏目,制作均衡发展迎检专题片。
13.教育局:制定《舒城县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2016年工作计划》、工作质量检查制度、月报制度、督导检查制度和时间推进表,建立健全县级档案;定期向县委、政府、市教育局汇报工作进度,加强与其他成员单位的沟通协作,收集整理县委、政府及成员单位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相关文件和会议纪要,撰写县级均衡发展工作达标申报以及迎评工作的各项材料。组织督学开展均衡发展工作常态化督查,审核县级均衡发展资料,组织开展县级自评工作,严把各项指标的达成度。撰写迎评专题片的解说词,协助专题片的制作,编发简报,在教育网站及时登发全县各地各校均衡发展工作进展和新的动态;拟草重要会议材料,做好迎评的接待工作。
完成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达标和校园文化建设任务;组织均衡发展工作及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各类培训;督查学校各功能室的建设、管理、使用;指导学校加强均衡发展资料建设;做好学籍管理和控辍保学工作。认真执行《舒城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的有关规定》,做好接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县城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确保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入学、收费、毕业、管理等方面与城区学生一视同仁;做好留守儿童教育和管理。加强对学校课程的开设的督查,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坚持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实行均衡编班,控制班额,逐步消除大班额和择校现象。
掌握各校教师配备情况;做好教师的合理调配和交流以及校长的交流工作,确保每年教师的交流数不低于10%;确保教师的配备、学历结构 、中级以上职称结构达标,校间差异系数符合规定要求。负责教育事业统计和教育经费统计,根据一个比例和三个增长的要求,准确测算出2013年、2014年和2015年三年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保证教育经费投入达到规定要求。
负责“改薄”工程的实施,合理把握工程进度,确保省级评估验收时,各项工程建设基本完成。负责图书、实验、信息化、音体美设施在4月底前全部配备到位,指导各校对设备的维护和正确使用。
确保中小学各科教学符合基本规范;保证教学质量稳步提高。负责规范办学行为及学校安全、卫生等工作;负责在职教师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三)乡镇政府
1. 3月底前完成辖区内学校的布局调整工作,做到不留任何“后遗症”。
2.2月底前落实辖区内学校新建工程和运动场用地指标。
3.进一步做好学校在建工程与周边群众的利益发生矛盾的协调处置工作。
4.组织乡镇有关站所,治理好校园的周边环境,落实沿路学校交通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立。
5.进一步加大均衡发展工作的宣传力度。各乡镇须在显著位置竖立若干宣传均衡发展工作的标牌,努力在广大干群中营造“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舆论氛围。
6.严格按照“均衡发展工作责任书”上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任务。
(四)中心学校
1.承担辖区内所有学校均衡发展工作的主体责任。
2.为乡镇政府当好参谋,及时做好与乡镇、教育局的汇报、联络、协调、沟通工作。
3.做好辖区内学校之间的教师合理调配。
4.中心校领导班子成员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联系到校。
5.做好辖区内各项工作的自查自评。
6.中心校校长必须熟悉均衡发展工作对学校的各项要求,熟练掌握各项指标、数据,负责辖区内学校均衡发展各项工作的指导与落实。对存在的突出或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地向乡镇政府和教育局汇报。
(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中心校本部)
1.做好校园环境的整治工作,不留卫生死角。
2. 4月底前完成学校的粉刷、绿化、环境整治、文化和特色等建设任务。
3.进一步强化各功能室的建设、管理、使用,各功能室的管理员要确定专人,明确职责任务。充分做好相关配套资料建设,该补充的必须立即补充完善,无论什么情况,都必须按照达标要求,不得缺项。
4.3月底前完成学校的硬化等任务。
5.认真做好功能室、教师办公室、学生教室的环境整治以及布置。
6.选派工作敬业的同志担任相关工作,积极参与县统一组织的各类培训。
7.进一步完善均衡发展资料建设,按照县均衡办的统一要求,分类整理,分项充实。
8.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必须精心制作均衡发展工作展板和学校简介,展板要能够彰显学校办学特色和办学成果,简介制作要求明快,方便携带。
9.进一步做好均衡发展宣传工作,要在学校的文化橱窗开辟专栏,分期宣传均衡发展工作有关知识内容。要利用家长会或致家长一封信或家长学校上课等一切机会,在家长中广泛宣传均衡发展工作。及时宣传报道学校所开展的各项均衡发展工作或相关活动。
10.加强广大师生的礼仪教育,在校园内真正掀起讲文明、有礼貌的热潮。积极落实“阳光体育一小时”和大课间活动的开展,有效推进“体育、艺术2+1项目”,要及时收集整理各项活动的影像资料和纸质材料。
11.各学校要对照上级有关要求和规定,找出学校工作存在的薄弱点和不足,要借均衡发展工作之契机,予以全面加以解决。
四、工作要求
1.县直有关单位、乡镇政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对照各自的职责和承担的任务,按照县均衡办统一制定的工作时间表,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严禁相互推诿。
2.县直有关单位、乡镇政府要大力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目的意义,要使广大干部职工人人皆知。各学校要积极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标准》,统一思想,明确重难点,准确把握实质和内涵,形成全员参与、主动作为的良好局面。
3.各学校要把均衡发展作为推动学校发展建设的良好契机,采取问卷、访谈、测评等方法,广泛收集和全面梳理教师、学生、家长、社会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紧紧围绕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各项工作进行自评自诊,查找主观预期与客观现状之间的差距,为改进和提升办学水平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逐步缩小校际间差距,实现均衡发展。
附:工作步骤和完成时限一览表
时段 |
月份 |
时限 |
工 作 内 容 |
责任单位 |
一
县 级 自 评 阶 段
|
元月 |
2016年元月22日前 |
教育局党组成员带队对联系的乡镇进行督查指导,了解进展、列出问题清单、指导下步工作。 |
教育局 |
2016年元月20日前 |
印发《舒城县2016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计划》。 |
教育局均衡办 |
||
2016年元月29日前 |
召开县均衡办公室人员会议,研究下一步全县均衡发展工作。 |
教育局均衡办 |
||
二月 |
2016年2月29日前 |
成立以督学为主体的三个督查组,结合开学工作检查,重点督查元月份列出的整改清单上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和整改进展。 |
教育局、督导办、学校 |
|
2016年2月29日前 |
在万佛湖中心校召开一次样板校现场会。总结样板校在创建过程中的经验和困难。 |
教育局、教育局均衡办 |
||
2016年2月下旬 |
各乡镇政府落实辖区内学校新建和运动场用地指标。 |
乡镇政府、教育局、中心校 |
||
2016年2月29日前 |
所有“改薄”项目全面施工。 |
县直有关单位、教育局、项目办 |
||
三月 |
2016年3月31日前 |
组织开展均衡发展工作资料员、图书管理员、中学物理、生化实验员、小学科学探究室管理员、教导主任等专项培训。 |
教育局、均衡办、教师进修学校 |
|
2016年3月上旬 |
召开县均衡发展工作推进会,进行“攻坚”总动员。 |
县领导组、县直有关单位、乡镇、 均衡办 |
||
2016年3月31日前 |
六所样板学校完成各项迎检工作,向全县学校开放。组织全县各校到样板校参观学习。 |
教育局、教育局均衡办、学校 |
||
2016年3月10日前 |
举办一次行风政风新闻发布会,其主要内容是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 |
教育局 |
||
2016年3月31日前 |
组织若干个督查组,对全县“改薄”项目进度及工程质量进行督查。 |
县领导组 |
||
2016年3月31日前 |
完成校园绿化、硬化建设任务和校园内外墙的粉刷任务。 |
教育局、项目办、学校 |
||
四月 |
2016年4月30日前 |
全面完成校园内除单体建筑工程外的所有施工项目。 |
县直有关单位、项目办 |
|
2016年4月30日前 |
基本完成校园文化建设和硬化、美化工作。完成展板和学校简介的制作。 |
教育局、学校 |
||
2016年4月30日前 |
各种教育教学装备、仪器配备到位。 |
教育局、学校 |
||
2016年4月上旬 |
召开全县均衡发展领导组会议,研究均衡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
县领导组、均衡办 |
||
2016年4月30日前 |
县领导组组织若干个督查组对全县均衡发展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查。 |
县领导组、县直有关单位 |
||
一
县 级 自 评 阶 段 |
四月 |
2016年4月15日前 |
编印均衡发展知识及教育基本情况一本通。 |
教育局均衡办 |
2016年4月30日前 |
邀请市督导办领导来我县视察,并进行市级评估验收前的预审。 |
县领导组、教育局、督导办 |
||
2016年4月30日前 |
完成各乡镇辖区内的学校布局调整工作。 |
乡镇政府、教育局、中心校 |
||
2016年4月30日前 |
完成县级自评工作,列出迎检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意见。 |
县领导组、教育局、督导办 |
||
二
市 级 复 评 阶 段
|
五月 |
2016年5月10日前 |
召开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会议,通报县级自评情况,进行均衡发展工作“攻坚”再动员。 |
教育局 |
2016年5月10日前 |
召开县均衡发展领导组第二次会议,针对县级自评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 |
县领导组 |
||
2016年5月31日前 |
选择一所较好的学校召开现场会,选择一所问题较多的学校召开调度会。 |
教育局 |
||
2016年5月10日前 |
完成专题片制作。 |
县电视台、 教育局 |
||
2016年5月10日前 |
全面完成县级资料建设工作。 |
县直有关单位、教育局均衡办、督导办 |
||
2016年5月10日前 |
撰写好自评报告和汇报材料。 |
督导办、学校 |
||
2016年5月10日前 |
向市人民政府报告,申请对我县创建义务教育均衡县达标情况进行复查。 |
县人民政府 |
||
2016年5月30日前 |
接受市人民政府对我县创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的复查验收。 |
县人民政府 |
||
2016年5月31日前 |
组成教育局有关股室开展一次教学装备、实验仪器、图书配备情况以及功能室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督查。 |
教育局 |
||
三
省 级 评 估 验 收 阶 段 |
六月 |
2016年6月 5日前 |
召开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再动员会议,整理市复查组反馈的意见,列出整改清单,立即加以整改。 |
县领导组、 教育局 |
2016年6月30日前 |
全面完成学校特色化建设 |
教育局、学校 |
||
2016年 6月下旬 |
组织督学开展市级复评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督查。逐校对照,盘点销号。 |
教育局、督导办 |
||
七月 |
2016年7月31日前 |
基本完成“改薄”项目工程。 |
教育局、项目办 |
|
2016年7月31日前 |
进一步做好校园内的美化、文化、净化。 |
教育局、学校 |
||
2016年7月31日前 |
邀请省督导办领导来我县视察,并进行省级评估验收前的预审。 |
县领导组 |
||
2016年7月31日前 |
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及有关人员进行省级评估验收前的一次全方位培训。撰写好自评报告和相关汇报材料。 |
教育局、教育局均衡办、督导办 |
||
2016年7月 |
县领导组组织若干个督查组,开展省级评估验收前的最后一次全面督查。 |
县领导组、县直有关单位 |
||
八月 |
2016年8月31日前 |
做好省级专家组接待工作。接受省级评估验收。 |
教育局、督导办 |
|
四
国 家 认 定 阶 段
|
九月 |
2016年9月31日前 |
归纳梳理省专家组的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 |
教育局均衡办 |
十月 |
2016年10月31日前 |
进一步做好迎接国家对我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的认定工作。 |
县直有关单位、乡镇政府、学校 |
|
2016年10月31日前 |
教育局党组成员带队对联系的乡镇均衡发展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做好迎检国家认定的准备。 |
教育局 |
||
十 一 月 |
2016年11月31日前 |
根据省级评估反馈的意见,督查各地各校落实情况 |
教育局 |
|
2016年11月 |
接受迎接国家认定前的省级预检。 |
县人民政府 |
||
2016年11月 |
做好迎接国家认定的各项准备工作。再次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进行业务培训。 |
教育局 |
||
十 二 月 |
2016年12月 |
接受国家对我县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认定。 |
县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