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完职中、中心校,初级中学,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落实舒城县教学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监测全县基础教育教学质量,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六安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全县中小学进行教学质量统一监测。
一、监测年级和学科
1.小学四至六年级:语文、数学(小学一至三年级语文、数学各校自行组织,监测试卷可选择委托教研室代为命制,具体通过教研室qq群联系)。
2.七年级: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制(闭卷)、历史(闭卷)、生物、地理。
3.八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思品(闭卷)、历史(闭卷)、生物、地理。
4.九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监测到十单元)、物理、化学、思品(开卷,监测到第三单元)、历史(开卷,监测到九下第一单元)。
5.小学四至六年级、初中七至九年级监测日程安排见附件一。
6.高中期末质量监测安排另行通知。
二、监测范围
以本学期教学内容为主,严格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现行使用的教材进行命题,九年级命题分值与结构与中考试卷相同。
三、监测方法
1.监测:为使监测的结果真实可靠,本次监测仍采取统一组织、分级管理的办法。具体为:小学四至六年级语文、数学由中心校组织镇内教师对调监测;初中以教研片就近对调监测;舒城二中实行校内年级对调监测。
2.监测试卷评阅:小学各年级由中心校组织实行年级交流集中评阅,初中实行乡镇之间对调评阅,舒城二中由学校实行年级交流评阅。各中心校、中学要在测试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有学生监测结果统计表上报县教研室。
3.抽监:县教育局将在各中心校抽取一所小学(或一个年级)的语文、数学,初中抽取一个年级若干个学科,实行跨校监测,县统一评阅。
四、组织安排
1.监测组织。本次教学质量监测由县教育局组织统一命题制作监测资料,统一评分标准,各中心校在教育局统一安排下组织监测。校长为各监测区第一责任人,届时县教育局将派出纪检人员分片全程督查。
2.监测教室安排。监测实行单人单座单行,监测号码自教室门一侧向后依次“S”形排列。学生只许带必需的钢笔、圆珠笔、铅笔及绘图工具,与测试无关物品一律禁带。各监测教室及监测办公室要贴有醒目的标志。
3.监测教师选派。各校要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熟练、能够胜任监测工作的教师担任监测工作,每监测教室安排监测教师2人,其中1人为组长。
要求:
①监测老师在第一科监测前20分钟到达监测室,学生每科提前10分钟进入监测室。
②每科开始前,监测老师要提醒学生认真填写学校、姓名、编号等,监测铃响后方可答题。
③监测教师在监测终了前15分钟要提醒学生注意掌握时间,要按时收、发监测资料,不得提前或拖延时间。
④对学生违纪或偶发事件,监测老师要慎重处理并及时上报学校负责人。
4.监测资料收发。由教研室发放,各监测学校要专柜存放,监测当天由各中心校领取并分发
五、监测要求
1.各校要正确认识教学质量监测工作的目的、意义,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执行监测时间,严格按照程序组织监测,保证监测信息准确无误。
2.要切实做好监测期间的安全工作,要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3.学生一律参加监测,监测评价人数以应参加监测人数的90%作为基数,不考虑缺考等其它因素。
4.各完职中、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要在2016年12月25日前将监测有关数据资料数报至教研室(教研室联系人:管成亮老师,邮箱:jys8669687@qq.com.电话:0564-8669687)。
5.监测结束后,各学校要及时组织质量分析,改进教学,促进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要把监测评价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评价教师和年度考核等方面的重要依据之一。
6.参加监测工作教师的交通费用由派出学校承担,生活安排由所到学校承担。
附件:舒城县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质量监测日程
舒城县教育局
2016年12月12日
附件:
舒城县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
期末质量监测日程
1、 小学
科目 时间 |
四 |
五 |
六 |
|
元月12日 (腊月十五) |
8:00——9:40 |
语文 |
语文 |
语文 |
10:00——11:30 |
数学 |
数学 |
数学 |
2、 初中
科目 时 间 |
七 |
八 |
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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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12日 (腊月十五) |
上午 |
7:30——9:30 |
语文 |
语文 |
语文(7:30-10:00) |
9:40——11:40 |
英语 |
物理 |
|||
下午 |
2:30——4:30 |
数学 |
思品、历史 |
数学 |
|
元月13日 (腊月十六) |
上午 |
7:30——9:30 |
地理 生物 |
英语 |
思品 历史 |
9:40—11:40 |
道德法制 历史 |
地理、生物 |
英语 |
||
下午 |
2:30——4:30 |
|
数学 |
物理 化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