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4日至15日,六安市语委对我县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评估。
评估期间,市评估组对我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五大项66盒专项资料进行了全面查阅评估,然后评估组分为2个小组,深入我县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学校和公共服务行业四个重点领域进行检查。通过听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召开座谈会和实地查看等形式,先后检查评估了10个单位,对受检单位重视语言文字工作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
近期,我县接到市语委的评估反馈意见,从评估反馈意见上得知:评估组充分肯定了我县语言文字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迎评的各项准备工作,指出了我县语言文字工作的亮点和特色,同时对有待提高的地方给出了很好的改进意见。评估组认为我县领导重视语言文字工作,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工作扎实,成绩显著,实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评估组认定,我县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以232高分顺利通过评估验收。
评估组希望我县进一步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和普及力度,完善语言文字工作长效管理机制,规范文书、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加大对社会用字的监督力度,不断提升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县语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