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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舒城县教育局50万元以下基建项目自主招标方案》的通知
舒教财〔2016〕40号
字体【 】  【日期:2016-10-27】  【单位:舒城县教育局】  【发稿人:招标办】    【 关 闭 】


各完职中、中心校(初级中学),县直学校: 

现将《舒城县教育局50万元以下基建项目自主招标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
 

舒城县教育局

2016年9月26日


 

舒城县教育局50万元以下基建项目自主招标方案 

根据有关法规及《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进和优化招投标监督管理方式的通知》(  舒政办〔2016〕5号)文件有关规定,我县投资预算在50万元以下的基建项目由建设单位进行自主招标。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教育系统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规范自主招标行为,根据省、市教育主管部门项目检查时的反复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职责范围

本着规范、公开、高效的原则,推动全县各校基建项目建设,根据教育基建项目“五统一”(统一规划设计、统一预算、统一招标、统一监理、统一验收审计)要求,对全县各校投资预算在10-50万元(不包含50万元)的基建项目:包括专项资金、学校自筹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安排建设项目,一律由县教育局统一招标。

二、招标流程

1.立项

由项目学校初步核定工程量,预估所需资金,以书面报告形式报所在中心校审核,中心校审核后报县教育局。项目办根据签批的报告,组织专业人员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并将考察情况提交教育局党组会议批准立项。项目立项后由项目办组织专业人员设计图纸,委托具备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控制价,之后项目办将立项报告、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交局招标办办理招投标。

2.组织报名及资格初审

在收到项目办报来相关资料后,招标办负责材料整理,在舒城教育网站上公开拟开工的建设项目,并通知项目所在学校、中心校,由中心校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参加项目报名。

中心校本着认真、负责、公平、公正的态度,通过校班子会议的方式,推荐三家及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参与项目投标,并出具推荐函。

中心学校所推荐的施工企业持中心校出具的推荐函到县教育局招标办办理报名手续,向招标办提交有关材料,招标办负责对报名施工企业的资质及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报名结束后,局招标办确定开标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并发通知到各参与方。

3.开标

⑴开标前,局招标办、监察室、项目办、计财股工作人员和项目学校参与,现场对所有参加竞标的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再审查。

⑵通过资格审查后大于或等于三家投标单位的,以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预中标单位(两轮摇号,第一轮摇抽签顺序号,第二轮摇中标排序号),排序为1的竞标单位确定为项目的第一预中标单位,如有情况变化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审查后小于三家投标单位的,本次招标流标,由招标办重新组织招标。

⑶对中标的单位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对中标单位发放项目中标通知书,并由项目学校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⑷局招标办详细记录招标过程,所有材料整理归档。

教育局项目办、招标办将建立教育项目施工企业信誉情况信息库,对在施工过程中有不良行为的企业,第一次发现给予警告,第二次发现不良行为发生的将列入教育项目信誉信息库的黑名单,禁止其参与教育系统以后项目建设。对从事教育基建项目建设有良好信誉的施工企业,在以后的教育基建项目建设上优先。

三、人员组成

基建项目招标工作由局招标办牵头,项目办、监察室、计财股确定专人以及项目学校参加,参与资格审查、招标操作、过程监督及事后监管。

四、本方案自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

五、本方案由局招标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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