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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宣传工作的几点要求
字体【 】  【日期:2015-9-25】  【单位:舒城县教育局】  【发稿人:审核员1】    【 关 闭 】

各乡镇政府,开发区、度假区管委,县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均衡发展”的舆论氛围,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舆论宣传的通知》(皖教督函〔201261号)精神,现就加强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宣传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县教育局、各学校要通过召开专题会、培训会等方式,让全县广大教职员工掌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政策和要求,了解安徽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小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熟悉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评估验收、国家认定的程序和内容。

二、县电视台、《舒城宣传》等媒体要开设专栏,通过系列报道、专题采访等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省级评估验收、国家认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各乡镇要通过广播、会议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舒城教育网要将均衡发展宣传作为重点工作之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月上报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通讯不得少于3条。

三、各乡镇、学校要按县均衡发展办公室的统一要求,设置均衡发展永久性标语(牌)。

四、学校可通过召开家长会、印制宣传手册、印发《致家长一封信》、开辟板报专栏等方式对学生、家长和社会进行宣传,充分运用学校主页、短信等信息化宣传手段,努力使广大群众知晓、支持、参与均衡发展工作,提高群众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满意度。

五、各地各单位、各学校要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宣传工作卓有成效。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定期对各乡镇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宣传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舒城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组

                      2015年9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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