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1)流动人口初一新生:
2015年8月10日-8月12日
(2)城区小学新生:
2015年8月13日-8月16日
(3)流动人口小学新生:
2015年8月17日-8月19日
2、报名地点
城关三小西校区
二、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报名方法
城区二小南校区(原沙埂小学)、北校区(原二小)、城关三小东校区、城关三小西校区、舒师附小、实验小学东校区、实验小学西校区、实验小学欧洲华城分校区小学一年级,舒城二中初中一年级(原城区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二中,不用报名)符合条件的新生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统一到城关三小西校区报名点报名,其它地方一律不接受报名。
城区学区范围内的七星小学(七星村)、仁和小学(仁和村)、城关二小南校区(沙埂、伏虎村)仍由城关中心校组织招生。
三、公办小学招生管理办法
1、招生计划
城关二小南校区(原沙埂小学)1个班、北校区(原二小)5个班,城关三小东校区6个班、城关三小西校区6个班,舒师附小4个班,实验小学东校区4个班、西校区8个班,实验小学欧洲华城分校区1个班,合计35个班。
2、学区划分
2015年城区学区范围指城关镇和开发区的东苑、飞霞、凤池苑、码头、龙津桥、中大、三拐塘、鼓楼、龙塔、舒怡、新城、春秋苑、三里河13个社区,以及舒中、仁和、七星、古城、北隅、金墩、丰墩、金虎、青墩、沙埂、伏虎村等11个村。
城关二小南校区: 沙埂村、伏虎村;
城关二小北校区:三拐塘社区、中大社区、舒怡社区、码头社区;
城关三小东校区:鼓楼社区、龙塔社区、飞霞社区;
城关三小西校区:春秋苑社区、新城社区、丰墩村、金虎村;
实验小学西校区:三里河社区、古城村、北隅村、金墩村等;
实验小学东校区:凤池苑社区;
实验小学欧洲华城分校区:欧洲华城小区;
舒师附小:东苑社区、飞霞社区、龙津桥社区,舒中村;
3、招生对象
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以及2009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前出生的不足龄儿童。
2015年城区小学招收户籍或住籍在城区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户籍住籍均在城区学区范围内的不足龄儿童、符合政策正常流动的适龄儿童。
4、报名条件
(1)城区学区范围内儿童入学条件及所需材料
①户籍或住籍在城区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户籍住籍均在城区的适龄儿童,按照学区划分就近入学;户籍住籍不统一的适龄儿童,按照住籍为准。
②户籍住籍均在城区学区范围内的不足龄儿童
③城区拆迁户根据意愿可以在租住地就近入学。
户籍住籍均在城区的不足龄儿童原则上按照就近原则入学,必要时根据学位剩余情况进行微调。
材料:家庭户口簿、房产证、办理报名手续者的身份证、城区房屋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城区报名入学登记表(可在报名地点领取或教育局网站下载)。
挂靠户口、户口转入6个月以下不在此范围。
(2)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条件及所需材料
①进城务工类
同时具备的条件:至少父母一方在城区务工6个月及其以上,签订有正式劳动合同,购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在城区有相对固定安全的居住场所。
材料:家庭户口簿、务工合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须社保局盖章)、办理报名手续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城区报名入学登记表(须请务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名)。
流动性作业如建筑工地、城区打零工人员不在此范围。
②进城经商类
同时具备的条件:至少父母一方在城区经商6个月以上,有固定经营场所,正常纳税。
材料:家庭户口簿、房屋租赁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报名手续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城区报名入学登记表。
未办理营业执照的临时摊点不在此范围。
③军人子女类
按照省市有关文件执行。
凡在县内外已取得学籍的学生不得重新报名,若隐瞒情况报名,学籍系统不能重新入籍,开学后学生要无条件回学籍所在学校读书,责任自负。
四、公办初中招生管理办法
1、招生计划
舒城二中32个班。
2、学区划分
舒城二中面向城关镇和开发区的13个社区和11个村招生。
城关中心校面向五里片招生。
3、招生对象
已在城区就读并有城区学籍的2015年应届小学毕业生;符合政策正常流动的随迁子女。
4、报名条件
(1)城区学区内的城关二小(南校区、北校区)、城关三小、实验小学、舒师附小、仁和小学、七星小学的2015年毕业生全部分配到舒城二中,无需办理报名手续。
(2)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条件和所需材料
①进城务工类
同时具备的条件:至少父母一方在城区务工6个月及其以上,签订有正式劳动合同,购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在城区有相对固定安全的居住场所。
需提供的材料:家庭户口簿、务工合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须社保局盖章)、办理报名手续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城区报名入学登记表(须请务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名)。
流动性作业如建筑工地、城区打零工人员不在此范围。
②进城经商类
条件:父母至少一方在城区经商6个月以上,有营业执照和固定场所。
材料:家庭户口簿、房屋租赁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办理报名手续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城区报名入学登记表。
未办理营业执照的临时摊点不在此范围。
③回城就读类
条件:户口在城区、非单人入户并在城关有固定住房;户口不在城区、城区有住房且有在城区入学愿望的;随父母工作调动的学生。
材料:家庭户口簿、城区房产证或城区房屋折迁协议、办理报名手续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城区报名入学登记表。
挂靠户口、户口转入6个月以下不在此范围。
④军人子女类
按照省市有关文件执行。
⑤足球特长生
从2016年开始,在县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奖足球队的主力队员,根据家长及本人意愿可以安排进入城区学校入学。
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做到“三个百分之百”,即百分之百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百分之百享受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同等义务教育政策,对不符合在城区入学条件的百分之百杜绝。
五、民办学校招生管理办法
民办学校自主招生,与公办学校招生地位平等,依照规范招生行为统一管理。
1、招生计划
小学:仁峰学校1个班45人,育才2个班90人,计135人。
初中:仁峰学校4个班200人,育才3个班150人,计350人。
舒州中学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期满,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准予摘牌后,根据办学条件再下达招生计划。
2、招生范围
小学面向全县招收2009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初中面向全县招收2015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3、招生方法
民办学校实行自主招生。如若报名人数超出当年招生计划,采取摇号录取。学籍审批、公用经费分配均与招生计划对应。
六、城区均衡发展衔接问题
1、舒城二中初一年级部仍设在舒城职高,今年初二年级学生整体转移到舒城二中本部。
2、城关三小东校区三年级学生2015年仍整体转移到城关三小西校区,并将一个班分为两个班。
3、实验小学欧洲华城校区仍招生欧洲华城小区学生。
4、实小、三小东西校区同时招生,一年级学生一直在入学学校就读。
5、原舒城三中初三年级学生2016年省示范定向招生指标仍执行原政策。
6、努力扩大城区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1)城关二小辐射带动沙埂小学,将沙埂小学作为城关二小南校区。
(2)舒城二中与孔集中心校、实验小学与孔集小学从2015年开始确立共建关系。今后根据城区发展实际进一步深度合作。
七、招生审查程序
1、采集信息
今年招生要求实名制办理。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原件拍照备查,复印件交报名处。
2、现场审核
报名人员根据规定条件审查把关。
3、全面核查
一是深入生源地核查。核查人员由县教育局、招生学校负责人、相关中心校共同组成,重点乡镇每个乡镇一个核查小组;其他乡镇一个片一个核查小组(一个片包括几个乡镇)。核查人员进村入户核查申请人提供的情况是否真实。
二是深入到家长务工单位、经商场所核查。核查小组成员由县规范办学行为领导组成员单位共同组成。
三是深入到实际居住地核查。
四是到有关单位核查,核查材料的真实性。
4、重点核查
县教育局对公示后被举报的,进行重点核查。
5、追踪核查
随机抽取的对象可能多次、多层核查。
核查时间与核查结果公示:与报名和核查同步。
八、新生分配
小学录取新生按照户籍、住籍、务工地点、经商场所、学校剩余学位等因素综合考虑学校分配。原则上依据常住地安排就近入学;除城区拆迁户外租赁房屋位置不作为“就近入学”条件,不提倡舍近求远跨招生区域乘车上学。所有报名学生要选择两个意向就读学校,对于学区学额已满,教育局将根据住籍(租房不考虑)位置和学生意愿(优先考虑住籍、户籍均在城区的学生)进行微调,学生要接受调整。
近年舒城二中省示范高中定向招生分数线居高不下,鼓励二中招生片学生按照招生政策到城关中心校等周边学校入学。
九、新生公示
1、公示分配名单。县教育局将申请在城区入学并现场查验的学生名单汇总,在舒城教育网(http://www.scedu.gov.cn/)公示。
公示分校名单:初中:2015年8月19日-8月21日,
小学:2015年8月28日-8月29日。
2、公示核查结果。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公示家长姓名、委托代理人姓名等,取消入学资格。
十、举报电话
县教育局举报电话:8621209(办公室)、2789778(招生报名处)、8669881(监察室)、8661641(基础教育股)。
舒城县教育局
201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