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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2015年规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办法
字体【 】  【日期:2015-7-21】  【单位:舒城县教育局】  【发稿人:管理员】    【 关 闭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工作促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意见》、《关于切实保障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示范区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权利的通知》、《关于印发推进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三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县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舒城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舒城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六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六安市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舒城县教育局关于规范民办教育机构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全县及县城区教育发展实际,为全面做好2015年城区招生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明确招生目标

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县域均衡发展,着力巩固县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确保“两一”招生班额达到省颁标准,继续有效解决城区大班额问题。努力守住班额红线,绝不突破。着力于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营造优良的教育教学环境,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确保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不断扩大。

二、严格执行政策

(一)招生原则

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公平、公正、公开。

(二)组织管理

城区公办学校招生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民办学校实行自主招生。

(三)招生要求

1.所有学校都要规范招生行为,做到“六公开”、“六不得”。“六公开”即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范围、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录取方式、公开录取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六不得”即不得突破招生计划,不得通过考试等形式选拔招生,不得做片面宣传,不能有贿招等不正当行为,不得招收不足龄儿童,不得招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

2.任何学校不得设立重点班与实验班;教师要均衡搭配,不得出现强强联合现象;学生要随机分班。

三、完善招生办法

(一)公办小学招生管理办法

1.招生计划

城关二小南校区(原沙埂小学)1个班、北校区(原二小)5个班,城关三小东校区6个班、城关三小西校区6个班,舒师附小4个班,实验小学东校区4个班、西校区8个班、欧洲华城分校区1个班,合计35个班。

2.学区划分

2015年城区学区范围指城关镇和开发区的东苑、飞霞、凤池苑、码头、龙津桥、中大、三拐塘、鼓楼、龙塔、舒怡、新城、春秋苑、三里河13个社区,以及舒中、仁和、七星、古城、北隅、金墩、丰墩、金虎、青墩、沙埂、伏虎村等11个村。

城关二小南校区: 沙埂村、伏虎村;

城关二小北校区:三拐塘社区、中大社区、舒怡社区、码头社区;

城关三小东校区:鼓楼社区、龙塔社区、飞霞社区;

城关三小西校区:春秋苑社区、新城社区、丰墩村、金虎村;

实验小学西校区:三里河社区、古城村、北隅村、金墩村、青墩村等;

实验小学东校区:凤池苑社区;

实验小学欧洲华城分校区:欧洲华城小区;

舒师附小:东苑社区、飞霞社区、龙津桥社区,舒中村;

城区学区范围内的七星小学(七星村)、仁和小学(仁和村)、城关二小南校区(沙埂、伏虎村)仍由城关中心校组织招生,但不得跨出城区范围招生。

3.招生对象

2009831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以及200991日至1231日前出生的不足龄儿童。

2015年城区小学招收户籍或住籍在城区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户籍住籍均在城区学区范围内的不足龄儿童、符合政策正常流动的适龄儿童。

4.报名条件

1)城区学区范围内儿童入学条件及所需材料

①户籍或住籍在城区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户籍住籍均在城区的适龄儿童,按照学区划分就近入学;户籍住籍不统一的适龄儿童,按照住籍为准。

②户籍住籍均在城区学区范围内的不足龄儿童

③城区拆迁户根据意愿可以在租住地就近入学。

户籍住籍均在城区的不足龄儿童原则上按照就近原则入学,必要时根据学位剩余情况进行微调。

材料:家庭户口簿、房产证、办理报名手续者的身份证、城区房屋拆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城区报名入学登记表(可在报名地点领取或教育局网站下载)。

挂靠户口、户口转入6个月以下不在此范围。

2)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条件及所需材料

①进城务工类

同时具备的条件:至少父母一方在城区务工6个月及其以上,签订有正式劳动合同,购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在城区有相对固定安全的居住场所。

材料:家庭户口簿、务工合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须社保局盖章)、办理报名手续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城区报名入学登记表(须请务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名)。

流动性作业如建筑工地、城区打零工人员不在此范围。

②进城经商类

同时具备的条件:至少父母一方在城区经商6个月以上,有固定经营场所,正常纳税。

材料:家庭户口簿、房屋租赁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报名手续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城区报名入学登记表。

未办理营业执照的临时摊点不在此范围。

③军人子女类

按照省市有关文件执行。

凡在县内外已取得学籍的学生不得重新报名,若隐瞒情况报名,学籍系统不能重新入籍,开学后学生要无条件回学籍所在学校读书,责任自负。

所有报名学生要选择两个意向就读学校,对于学区学额已满,教育局将根据住籍(租房不考虑)位置和学生意愿(优先考虑住籍、户籍均在城区的学生)进行微调,学生要接受调整。

(二)公办初中招生管理办法

1.招生计划

舒城二中32个班。

2.学区划分

舒城二中面向城关镇和开发区的13个社区和11个村招生。

城关中心校面向五里片招生。

3.招生对象

已在城区就读并有城区学籍的2015年应届小学毕业生;符合政策正常流动的随迁子女。

4.报名条件

1)城区学区内的城关二小(南校区、北校区)、城关三小东西校区、实验小学东西校区、舒师附小、仁和小学、七星小学的2015年毕业生全部分配到舒城二中,无需办理报名手续。

2)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条件和所需材料

①进城务工类

同时具备的条件:至少父母一方在城区务工6个月及其以上,签订有正式劳动合同,购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在城区有相对固定安全的居住场所。

需提供的材料:家庭户口簿、务工合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须社保局盖章)、办理报名手续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城区报名入学登记表(须请务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名)。

流动性作业如建筑工地、城区打零工人员不在此范围。

②进城经商类

条件:父母至少一方在城区经商6个月以上,有营业执照和固定场所。

材料:家庭户口簿、房屋租赁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办理报名手续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城区报名入学登记表。

未办理营业执照的临时摊点不在此范围。

③回城就读类

条件:户口在城区、非单人入户并在城关有固定住房;户口不在城区、城区有住房且有在城区入学愿望的;随父母工作调动的学生。

材料:家庭户口簿、城区房产证或城区房屋折迁协议、办理报名手续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城区报名入学登记表。

挂靠户口、户口转入6个月以下不在此范围。

④军人子女类

按照省市有关文件执行。

⑤足球特长生

2016年开始,在县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奖足球队的主力队员,根据家长及本人意愿可以安排进入城区学校入学。

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做到“三个百分之百”,即百分之百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百分之百享受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同等义务教育政策,对不符合在城区入学条件的百分之百杜绝。

(三)民办学校招生管理办法

民办学校自主招生,与公办学校招生地位平等,依照规范招生行为统一管理。

1.招生计划

各民办学校根据学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和生均占地面积等核定最大办学规模,减去在校生人数,得出当年最大招生数。上报以及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超出最大规模。

小学:仁峰学校1个班45人,育才2个班90人,计135人。

初中:仁峰学校4个班200人,育才3个班150人,计350人。

舒州中学待县政府消防督办摘牌后,方可招生。

2.招生范围

小学面向全县招收20091231日前出生的儿童,初中面向全县招收2015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3.招生方法

民办学校实行自主招生。如若报名人数超出当年招生计划,采取摇号录取。学籍审批、公用经费分配均与招生计划对应。

(四)巩固提升城区2014年均衡发展成果

2014年县城区均衡发展工作顺利推进,2015年仍按原先部署和要求,继续做好衔接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1.舒城二中初一年级部仍设在舒城职高,今年初二年级学生整体转移到舒城二中本部。

2.城关三小东校区三年级(秋学期四年级)学生2015年仍整体转移到城关三小西校区,并将一个班分为两个班。

3.实验小学欧洲华城校区仍招生欧洲华城小区学生。

4.实验小学、城关三小东西校区同时招生,从今年一年级开始,小学阶段均在入学校区就读,不再进行校区之间转移。

5.原舒城三中初二年级(秋学期初三年级)学生2016年省示范定向招生指标仍执行原政策。

6.努力扩大城区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1)城关二小辐射带动沙埂小学,将沙埂小学设为城关二小南校区。

2)舒城二中与孔集中心校、实验小学与孔集小学从2015年开始确立共建关系。今后根据城区发展实际进一步深度合作。

四、规范招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1)流动人口初一新生:

2015810-8月12

2)城区小学新生:

2015813-8月16

3)流动人口小学新生:

2015817-8月19

2.报名地点

城关三小西校区

(二)审查

1.采集信息

今年招生要求实名制办理。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原件拍照备查,复印件交报名处。

2.现场审核

工作人员根据规定条件审查把关。

3.全面核查

一是深入生源地核查。核查人员由县教育局、招生学校负责人、相关中心校共同组成,重点乡镇每个乡镇一个核查小组;其他乡镇一个片一个核查小组(一个片包括几个乡镇)。核查人员进村入户核查申请人提供的情况是否真实。

二是深入到家长务工单位、经商场所核查。核查小组成员由县规范办学行为领导组成员单位共同组成。

三是深入到实际居住地核查。

四是到有关单位核查,核查材料的真实性。

4.重点核查

公示后被举报的,作为重点进行核查。

5.追踪核查

随机抽取的对象可能多次、多层核查。

核查时间与核查结果公示:与报名和核查同步。

(三)分配

小学录取新生按照户籍、住籍、务工地点、经商场所、学校剩余学位等因素综合考虑学校分配。原则上依据常住地安排就近入学;除城区拆迁户外租赁房屋位置不作为“就近入学”条件,不提倡舍近求远跨招生区域乘车上学。

近年舒城二中省示范高中定向招生分数线居高不下,鼓励二中招生片学生按照招生政策到城关中心校等周边学校入学。

(四)公示

1.公示分配名单。县教育局将申请在城区入学并现场查验的学生名单汇总,在舒城教育网(http://www.scedu.gov.cn/)公示。

公示分校名单:初中:2015819-821日,

小学:2015828-829日。

2.公示核查结果。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公示家长姓名、委托代理人姓名等,取消入学资格。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统筹实施2015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县教育局成立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

六、营造良好环境

2017年舒城县将接受国家、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目前我县城区大班额较为普遍,生均占有教育资源过少,导致学校差异系数过大,并在全省处于后进位置。因此要严格有效控制城区招生。

我县正在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质量全面稳步提升,城乡教育一体化进程加快,城乡教育发展差距越来越小,就近入学是最好的选择。请广大家长理解支持城区招生,做到诚实守信,共同维护城区招生的和谐公正。

县教育局举报电话:8669881(监察室)、8661641(基础教育股)、2789778(招生报名处)、8621209(办公室)。

附件:1.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名单

2.2015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日程安排表

3.舒城县2015年城区初中流动人员报名表、舒城县2015年城区小学新生报名表 (点击链接下载)

 

舒城县教育局

2015710

 

附件1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领导组名单

  长:朱传友

副组长:王为勤    鲍官平   张大丽   方志文

童仙平    杨光耀

  员:各股室负责人、城关中心校长、城区有关学校校长。

领导组下设招生实施小组和招生监督小组。

招生实施小组:由基教股、城关镇中心学校、城区招生的初中和小学等部门或学校负责人组成,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政策落实工作。具体工作由基教股牵头负责。

招生监督小组:由局纪检组、监察室、人事股等股室负责人和各中心校校长、招生学校负责人组成,负责监督和检查招生政策的落实,核查群众投诉和举报,处理招生过程的违规违纪行为。具体工作由纪检组牵头负责。

 

附件2

舒城县2015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

日程安排表

一、城区初中招生日程安排

1810日—812   流动人员子女入学报名;

2810日—814   核查报名材料;

3815日—818   公布核查结果

4819日—821   公布全部录取名单。

二、城区小学招生日程安排

1813日—816   城区的儿童报名;

2817日—819   流动足龄儿童报名;

3816日—824   核查报名材料;

4825日—827   公布核查结果;

5828日—829   公布分校名单。

报名地点:城关三小西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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