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舒城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动员会精神,扎实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确保我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2017年通过省评估验收和国家认定,现将《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此文由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皖政办秘〔2012〕96号通知下发)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暨督导评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皖教督〔2013〕21号)两个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并结合实际强化责任,落实任务。
附件:1、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
2、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暨督导评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舒城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组
2015年5月18日
发:各完职中、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