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简 报
主办:县语委办 第 05 期 2015年5月18日
舒城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第一阶段督查情况概述
根据《关于开展舒城县三类语言工作迎评督查指导的通知》(县语委[2015]1号)文件精神,5月12日至14日,我们组成八个督查组分别对六大系统四十八个部门和基层单位进行了第一阶段工作督查,通过听汇报、看资料、查环境和咨询等形式,对所到单位迎评工作开展情况有了基本的了解,现简要概述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各单位均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领导组和业务指导小组,确定了专职工作人员和办公地点,专项工作会议记录做得较好,有具体内容,记录也比较详细。
2、各单位拟定了本单位“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三年规划”和“实施方案”,有比较规范的文本。
3、大部分单位在县2015年2月12日动员会后,都召开了专项工作会议,具体研究落实了本单位2015年语言文字工作,基本上和县语委工作安排同步。
4、宣传发动和营造氛围工作做得较好的有: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局、法院等单位有宣传标语,电子屏滚动标语;交通局、公交公司采用流动宣传车、LED显示屏等方式,大力宣传语言文字工作;县市场监管局在大厅和办公走廊设计适合本行业特点的永久性标语;开发区在行政楼电梯内设计了“说普通话 写规范字 做文明人”的永久性标牌;舒师附小制作了语言文字宣传橱窗;城关镇拟统一制作“说普通话 写规范字”标牌,在辖区内所有的公共服务窗口、会议室、接待室和楼梯口等处所张贴和摆放,加大营造氛围的力度。
5、计划和总结材料基本齐全。舒城一中、舒城二中、实验小学、城关镇、检察院、公安局和广电台资料建设较好。
6、图片资料部分收集。所查单位大都比较注意资料的收集,凡开展活动都留有图片,佐证有力。飞霞、鼓楼社区、孔集办事处、检察院、交通系统、旅游局和学校等单位都有一些图片资料。
7、相关活动开展较好。飞霞社区将语言文字工作融入社区魔术表演之中;鼓楼社区开展了演讲、朗诵比赛,还开展了书法爱好者书法活动;县检察院一名同志参加省系统演讲比赛,荣获了二等奖。特别是城区学校开展了一系列关于语言文字方面的活动,真正把语言文字工作落实在教育教学工作之中。
二、存在问题和建议
第一阶段,各单位在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方面都有行动,也有一定效果,但单位之间不平衡,抓的力度也有区别,还存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1、计划和总结大都下载自网上。我们查资料中发现:各单位提供的计划和总结几乎来源于网上,有的明显的错误,说明专职人员工作不到位,必须引起注意,避免闹出笑话。有的单位在文件编号上出现了时间逻辑错误,将2012—2014年语言文字工作三年规划文号编在2015年。
2、会议记录有造假之嫌。大部分单位提供的会议记录均为打印文本,失去真实性,必须予以纠正;会议记录签名不规范,有的甚至无参会人员签名。凡会议记录必须提供单位会议记录本。
3、营造氛围还要加大力度。多数单位存在迎评氛围不浓,无普通话宣传栏、提示牌;少数单位无永久性宣传标牌。还要全方位地加大力度,尤其服务窗口、社区更为重要。
4、活动支撑力不强。相关单位提供了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活动,仅有陈述内容,没有活动过程的相关记录材料及图片资料佐证,很难令人信服。凡开展活动,必须具备组织领导、活动过程、活动结果及图片资料,方有支撑力。有些单位2013、2014年资料几乎是空白;金融系统在材料资料有不同程度的缺失,有的甚至无材料。
5、督查还应加大力度。这次督查对各单位均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但不应过于乐观。有些单位领导对此项工作还没真正认上,要全面推动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扎实有效、循序渐进地开展下去,每阶段工作结束后,都要进行督查,督查结果要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开。(县语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