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教研函【2015】27号
各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进一步提高我县中小学艺术教师的业务水平,加强艺术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中小学艺术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定于2015年5月18、22日举办全县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基本功比赛(方案见附件)。希各校按要求认真做好有关组织选拔工作,把基本功比赛与本校艺术教育的学科建设和骨干教师培养结合起来,推动本区域中小学艺术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舒城县教育局教研室
2015年4月28日
附件:
全县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
基本功比赛活动方案
一、比赛时间、地点
音乐:5月18日上午7:30—8:20报到,8:30比赛;
美术:5月22日上午7:30—8:20报到,8:30比赛。
地点:舒城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原四小后面)。
二、参加对象
热爱艺术教育事业、具有三年以上教龄(2012年7月1日前任教)的中小学在职音乐、美术教师。
三、比赛内容和形式
(一)音乐
1.声乐。演唱一首自选的独唱歌曲,自备伴奏带或钢琴伴奏,限时5分钟以内。
2.键盘(限钢琴或手风琴)。演奏一首自选独奏曲,限时5分钟以内。
3.器乐或舞蹈:两项中任选一项。乐器除键盘乐器外可任选一种中、西乐器或中小学课堂教学乐器(竖笛、口琴),乐器自备,演奏一首自选独奏曲,可使用自备的伴奏带;舞蹈内容自选,舞蹈音乐可用伴奏带,服装和伴奏带均自备。限时5分钟以内。
(二)美术
1.色彩画命题创作(独幅)。水彩画、水粉画、铅笔淡彩或钢笔淡彩等不限,除画纸(4开画纸)外,其余作画工具材料自备,时间为180分钟。
2.国画人物写生。现场模特写生,水墨、白描等不限。除画纸(4尺3开生宣纸)外,其余作画工具材料自备,时间为180分钟。
四、报名办法
1.以中心校为单位在本区域评选的基础上组织参赛。各中心校、民办学校分别报小学音乐、美术教师各1名,中学音乐、美术教师各1名。县直学校分别报小学音乐、美术教师各1名,中学音乐、美术教师各1名。
2.各校选派的参赛选手,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组委会将对选手进行资格审查,凡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取消获奖资格。
3.参赛选手必须如实填写登记表,并加盖选送单位的公章,登记表于2015年5月10日前上报,并同时上报电子表格。音乐学科、美术学科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188003588@qq.com。参赛报名表报舒城县教育局教研室409室。联系电话:0564-8629905,15005645678,联系人:方桂香。
五、评选及奖项
1.评委会由教育局聘请有关专家组成。
2.评选后小学组和中学组分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3.小学组和中学组音乐学科“声乐、键盘、器乐、舞蹈”,美术学科“色彩画命题创作、国画人物写生”单项比赛的第一名教师获“单项奖”。
六、承办单位
音乐学科承办单位:舒城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美术学科承办单位:舒城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七、其它
1.本次比赛选拔出来的优秀选手将代表我县参加六安市比赛。
2.此次比赛不收参赛费。参赛选手交通费、食宿费由所在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