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校车司机签订《规范行车承诺书》,要求校车运载学生上、放学,必须严格按照通过审批的通行线路行驶,应在指定停靠地点停靠。每天要做好车辆的维护和检查,保持车辆整洁和校车标示的清晰,定期做好车辆审核,保险手续齐全,定期参加校车司机相关安全培训。
与学生家长签订《拒乘非法营运车辆承诺书》,教育学生禁止搭乘“三无”(无牌、无照、无证)车辆,不得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和超员超载车辆,不得在公路上游玩、打闹、嬉戏,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研究制定了《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学校加强校车接送管理,安排专人在学生上、放车时,在车下引导和指挥,维护现场秩序。校车到校后,要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全部离车并由司机签字后方可离车。学校要配合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校车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一车一档”,配备校车安全管理专(兼)职人员,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校车安全防事故领导体制,禁止使用未取得校车合法手续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特约通讯员:黄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