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南港镇明德小学召开了规范办学行为专题会,对违规办学行为再亮“红灯”。
会上,分管教学副校长带领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了舒教监(2015)17号文件《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暗访情况的通报》、舒教监(2015)18号《转发<六安市教育局关于金安区田家炳实验中学等学校违规补课处理情况通报>》等文件精神;会议明确要求明德小学全体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参与社会办班或从事有偿家教,并要求各班在班级醒目位置张贴班主任及授课教师与学校签订的《南港镇明德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以便接受广大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该校全体教职工参加了会议,并与学校签订了《南港镇明德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霍同长 特约通讯员:凤维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