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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创建“名师工作室”实施意见
字体【 】  【日期:2015-12-11】  【单位:舒城县教育局】  【发稿人:教研室】    【 关 闭 】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教师队伍专业水平,充分发挥优秀骨干教师在教师专业成长和教育科研中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建立一支适应建设教育强县发展需要的高素质骨干教师队伍,推动舒城教育事业科学均衡、优质、快速发展,现就创建“名师工作室”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创建“名师工作室”以工作室为阵地,以名师为引领,以学科为纽带,形成以名师为核心的高层次骨干教师团队和专家型教师研究群体,创新优秀教育人才成长培养机制,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为全县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内涵支撑。

二、名师工作室的性质和任务

名师工作室是以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理念先进的名师牵头创建,主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的学术组织,是以领衔名师姓名命名的、吸纳同一学科优秀教师参与组成的研究共同体,是具备先进教育思想并以课题研究为重点的、教学相长的交流平台,是教育科研和教师培训有关职能延伸与补充的合作体。其主要任务是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促进其专业发展,探索学科教学规律,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开展教育教学重点问题研究,引领学科教学健康发展,带动一批青年教师的专业提升。

三、名师工作室的组成原则

1、名师工作室由领衔教师(即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和若干名师组成,以领衔教师姓名命名。

2、名师工作室分别按幼教、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等学科分别组建。

3、小学语文、数学学科,初中及普通高中的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每个名师工作室的成员以36人为限,其它学科以3人为限。各学科符合条件的名师人数低于人数下限的,暂不成立名师工作室。各名师工作室均不得突破人数上限。

4、县名师工作室成员,至少要来自两所以上的学校,来自多所学校更好。

5、各名师工作室成员(含领衔名师)每届任期三年。三年任期届满后重新申报、考核、重新聘任,可以连任。每届任期从当年的91日至第三年的831日止。

四、名师工作室成员的任职条件

1、师德高尚、乐于奉献、爱岗敬业、合作包容、无违背师德师风要求的言行。

2、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能力,能够承担相应的教育科研及专业引领任务。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近五年内至少主持(或参与)一项由市级以上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研究;②近五年内在CN刊号类的专业杂志发表过教育教学论文;③近五年内获得市教科所专业论文评选一等奖或省三等奖。

3、有较高的理论水平、较扎实的业务功底、较突出的教育教学业绩和较好的发展潜质,在本县范围内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近五年内获得县优质课大赛一等奖以上,承担过本校以外的其他学校一节以上公开课或示范课。

4、幼儿园和小学教师应具有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应具有与其任教学科一致的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教师应具有与其任教学科一致的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

5、近五年在本学科教学岗位上任教未间断,并在本校多次承担公开教学、命题、集体备课主讲人等教研业务或担任过县以上教学大赛等活动评委。

6、基本掌握常用现代教育技术装备的使用方法,能熟练使用网络交流。

7、领衔名师(名师工作室主持人)除具备名师工作室成员全部条件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在本县同学科教师中享有较高的学术威望。多次在县以上教学评选或学科活动中担任评委等。

②具有特级教师或省、市级“教坛新星”荣誉称号,亦或省、市级学科带头人称号、获市优质课大赛一等奖以上等。

③近十年内在本学科不间断任教。

④具有较强的专业引领、培训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胜任工作室的组织领导工作。

⑤近五年内主持过市级以上教科研立项课题,或者至少在CN刊号类的专业杂志发表专业学术论文或市优秀论文一等奖2篇以上。

五、名师工作室职能及目标

1、名师工作室要加强学术研究,在任期内带一支队伍,出一批成果,承担一项市级以上课题研究。名师工作室成员每年撰写一篇市级以上优秀论文或在有关教育刊物上发表论文。

2、聚焦课堂,积极开展观议课活动,加强课堂教学研究,每学期听课节数20节以上,适时向校长递交学校教学建设报告书。

3、配合学校教务部门指导学科命题组成员做好命题工作。进行学科有效教研研究,活跃学科教研氛围。

4、开发整合资源。根据学科特点及工作室目标,建立“名师工作室”特色网站或专题网页并及时做好网页更新,积极开展新课程改革研究,使名师工作室专页成为工作动态发布、成果辐射推广和资源生成整合的中心,通过相互交流,建成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平台。

5、培养指导中青年教师。名师工作室任期内要确定有培养潜质的中青年教师作为培养对象,并明确培养目标和责权。每学期在学校举办一期“名师大讲堂”活动,每年承担1-2节县级以上示范课及教研活动等。

六、名师工作室保障措施

1、名师工作室作为骨干教师培养的一个组成部门,组织领导力量不可或缺。为推进名师工作室建设,教育局成立舒城县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教研室负责日常工作。

2、学校名师工作室将由县教育局在领衔名师所在办公室挂牌,日常管理由领衔名师具体负责。

3、名师工作室经费由县教育局安排,学校管理,经费使用由领衔名师根据工作室活动计划及开展情况确定。

4、领衔名师及工作室成员实行绩效津贴。对一个任期工作开展卓有成效的名师工作室成员将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等方面优先推荐。

5、学校将协调其外出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并提供必要的资金等支持。

6、学年末工作室应提交工作报告给学校和县教研室,由学校和县教研室进行考核。

七、名师工作室考核办法

名师工作室接受学校和市、县教研室的考核。每年从师德修养、理论提高、教研业绩、教育教学能力和日常工作等方面加以考核,不合格者适时调整出工作室。

1、领衔教师考核内容:

①学期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②科研课题及阶段性或终结性报告(至少1项);

③“名师工作室”网页的内容更新情况;

④每学期开设公开示范课一节和专题讲座一次;每学年要提供新课标、中高考考试纲要学习心得体会并向学校提出建议报告;

⑤督导其成员教学观议课践行情况;个人听课记录及与听课对象交流材料;

⑥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发表或获奖情况;

⑦每学期邀请学校教学工作领导组成员和县教研室教研员参加工作室内部的教育教学方面的活动至少一次;

⑧教育教学成绩。

2、工作室成员考评内容:

①师德修养(参照《六安市中小学教师从业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制);

②发展规划,研修计划及总结;

③读书计划及笔记;关注新课改动态;进行新课标和中高考以及学业水平纲要学习记录;

④公开课、示范课或讲座以及参加县以上学科活动(材料原件及证明材料);

⑤课题研究及参加学校和县以上教学竞赛成果;

⑥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或教学反思;

⑦培养指导青年教师(过程记录);

⑧观议课材料;听课笔记及与听课对象交流记录;

⑨教育教学成绩;

⑩工作室工作档案情况。

八、附则

1、符合条件有相应能力的学校可建名师工作室。其办公地点一律设在领衔名师所在的工作办公室,学校应提供相应的办公条件及办公设施,名师工作室因故解散的,其设备学校另行安排使用。

2、领衔名师因故提前退出工作室,按条件及民主程序另选领衔名师,若选不出领衔名师,则该名师工作室自行解散。

3、县教研室相应学科教研员作为联络员参与名师工作室日常活动,但不参与管理,也不作为考核对象。

4、本着先行试点、逐步完善、循序渐进、均衡推进的原则,全县省示范高中、国家级示范职高及较大规模初中、小学选择1-2个学科对照条件申请设立,待条件成熟后按学科升格以县设立。

5、领衔名师有权建议补充新成员,但必须履行报批程序,而且不能超过指标限额。考核不合格的名师工作室成员自动离职,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的,除非本人自愿离职,首席名师不得随意将其排除。

6、县教育局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撤销名师工作室,但必须经过集体研究决定。

本办法由舒城县名师工作室建设领导组讨论通过,由县教研室负责解释。

                                                                                 

                                                                                   舒城教育局教研室

                                                                                            2013年5 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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