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七镇中心小学喜获“舒城县第十三届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该校作为我县唯一一所获此殊荣的山区农村小学,实属不易。近年来,该校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在抓教育教学质量的同时,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来抓。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举办文艺汇演、歌咏比赛、现场书画大赛、趣味运动会等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学雷锋小组”深入街道社区清理卫生死角,走进敬老院献爱心;举办“讲公德,论责任,守法纪”主题班会及演讲比赛……通过一系列活动,把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识植根于师生的心中,并成为全校师生自觉的行动。近几年该校更是以“校园美、管理严、校风好、质量高”赢得了较高的社会声誉,多次受到上级表彰,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
此次荣获“舒城县第十三届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必将激励该校全体师生珍惜文明荣誉,继续坚持以精神文明建设为抓手,努力拼搏,扎扎实实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全心全意谋求学校发展,齐心协力打造农村特色学校。(谢兴益 特约通讯员:储茂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