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政秘〔2015〕193号
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接受六安市三类
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的请示
六安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总体安排和要求,我县将于2015年11月接受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一年来,我县积极深入开展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创建工作。县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了《舒城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实施方案》(舒政办秘〔2015〕16号),语委各单位本着“重在过程、重在建设、重在实效”的工作原则,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语言文字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10月份,我们对照《六安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进行了认真的自评。通过自评,在综合管理、党政机关、学校、公共服务行业、电台电视台等五个方面各项指标均已达标。为此,请求市语委如期对我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评估验收。
妥否,请批示。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