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平田中心学校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制定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会上学习了县局相关文件精神,明确了该校的办学宗旨、目标和招生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招生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学生就近、免试入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制定招生办法,规定招生对象(小学为2008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为2014届小学毕业生),明确时间节点(新生统一于9月1日报名,小学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到所属教学点报名,初中持户口簿到中学报名,9月10日前各教学点要将小学一年级新生名册报中心校,由中心校汇总审核,中小学新生由中心校于9月20日前报县局基础教育股审批,同时完成电子学籍建档和变更工作)。
会议还就招生工作中的特殊情况处理、学籍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特约通讯员:田先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