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期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要求,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着力解决学前教育儿童“入园难”问题。为顺利实施我县2104年学前教育工程,确保工程质量、进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市民生办、市教育局下达的任务,2014年舒城县新建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2所,建设面积3400平方米;利用闲置校舍改扩建公办幼儿园3所,改建面积2050平方米。
二、资金来源
2014年舒城县新建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2所,利用闲置校舍改扩建公办幼儿园3所,共需投入资金70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44万元,省级专项资金133万元,县级配套25万元。
三、建设内容和标准
按照国家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综合防灾要求及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确保建设一所,合格一所。
具体项目管理按照《安徽省学前教育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实施。
四、推进和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县教育局成立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工作领导组,统筹协调全县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各项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定期研究和制定推进工程建设的措施,确保项目进度。各乡镇中心学校相应成立工程领导组,明确责任,并安排专人具体经办此项工作。
2、强化监督检查
县教育局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建设质量进行督查,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建立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将乡镇公办幼儿园项目实施情况列入乡镇中心学校年度目标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监督电话:0564-8668597 0564-8669881。
3、加强资金管理
乡镇公办幼儿园项目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土建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实行工程预决算制度,严格控制项目建设成本,并按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
4、强化项目管理
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工作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各部门工作职责职能参照《校安工程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凡涉及需新征中心幼儿园建设用地的乡镇,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负责落实土地指标,负责建设用地的征用、报批等工作。
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坚持 “五统一”管理模式,即统一规划、立项,统一勘探、设计,统一招标、监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验收和决算审计。工程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实施“绿色通道”,集中规划、集中审批、集中招投标,落实各项费税减免优惠政策;强化项目质量管理,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制,实行分片包保责任制,成立由县教育局联系科室负责人、中心校负责人和项目现场负责人参加的项目管理“三人小组”,定期开展项目建设质量大检查活动,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
5、抓好评估验收
建立合理有效的项目建设绩效评价制度,制订一系列比较完善的考核评估办法和指标体系。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评估,发挥绩效评价的导向功能,把绩效优劣与项目安排挂钩,以提高我县学前教育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程质量。
严格把好项目验收关。县教育局将根据学前教育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及时组织开展验收工作。按照“确保安全”的原则,园舍等基础设施建设达到国家抗震设防标准和综合防灾要求。玩教具、保教及卫生消毒生活设施配备要符合安全、环保、实用的标准。验收工作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坚决杜绝不合格工程和项目交付使用。
舒城县教育局
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