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舒教监〔2014〕45号《关于进一步重申规范办学行为有关规定的通知》的要求,春秋乡中心学校于7月6日上午举行会议,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并立即采取有关措施,进一步做好规范办学行为整治工作。
立即向学区内各校转发舒教监〔2014〕45号《关于进一步重申规范办学行为有关规定的通知》,并要求他们将文件精神传达给每一位教职工。
向各校重申应严格遵守教育局规定的暑假放假时间,不得延迟放假或提前上课。
规定各校不得将学校的教学场所或设施租借给各种面向中小学生的奥赛班、培训班、辅导班和兴趣班使用。
要求各校应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严禁教师办班补课,从事有偿家教;严禁教师未经允许在校外兼课、兼职。(特约通讯员:黄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