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舒城县教育局全文转发了《省教育厅等5厅局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教办﹝2014﹞16号,以下称“实施意见”),并要求学校结合实际,全面贯彻落实省“实施意见”。
迅速传达精神,全面落实任务。县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立即行动起来,迅速将“实施意见”原原本本地传达到各级各类学校(包括辖区民办托幼机构)及其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学习、宣传和教育工作。要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全面贯彻落实集中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治理中小学教辅资料散滥、规范高中阶段招生及收费、规范教育民生工程资金使用、清理规范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重点工作任务。
搞好统筹兼顾,完善工作机制。县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干部精神风貌和园丁形象建设”主题实践活动的意见》(舒教群组﹝2014﹞2号),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四不五乱两有一过”问题,扎实开展好“干部精神风貌和园丁形象建设”主题实践活动,以开展好正风肃纪专项行动、规范管理专项行动、规范办学行为专项行动、师德建设专项行动等四个专项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完善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机制,不断规范办学行为,不断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提高群众对舒城教育工作的满意度。
加大治理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县教育局将继续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对违反规范办学行为的治理力度。各学校要对照“实施意见”治理任务,全力抓好自查自纠工作。县规范办学行为联合督查组和县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开展专项检查、督查督办、明查暗访等治理工作。县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大对群众反映的涉及教育收费信访举报问题的直查直办力度,一经查实,严格责任追究,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外,还要在全县教育系统进行实名曝光。(张圣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