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或家长)自查要点
一、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
1.经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首贷学生的申请表经本人签字后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民政部门确认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加盖公章,经办人须在借款申请表上签字并填写联系方式。
2.首贷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3.新生录取通知书、在校生学生证复印件。
查看两份身份证及家庭户口簿、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原件。
二、申请表上人员与证件
1. 学生本人与共同借款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共同借款人虽为借款学生父母,但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出具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乡镇派出所证明,证明其亲子关系。
2. 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若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不能作为共同借款人时,需出具乡镇民政部门证明,证明不能作为共同借款人的原因,然后可由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但年龄需在25--60周岁之间。
3.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校(含高职、高专、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士的新生或在校生(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
4. 申请表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与身份证必须一致。
5. 申请表上高校名称(特别是二级学院)、专业、学制一定要与录取通知书一致。
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合同签订日有效即可),已过期的需当地派出所出具附有照片的户籍证明。
6. 续贷可由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其中一人持签字的申请表前来办理,现场查看本人身份证。
舒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O一四年七月
附表:
舒城县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材料自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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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项目内容) |
核 对 |
注 意 事 项 |
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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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注册(登录)、导出并打印,且选定舒城县(详见《操作流程》)。 |
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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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当日须在有效期内。 |
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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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一代身份证,需开户籍证明;若二代,须在有效期内。 |
借款人家庭户口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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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贷需要查看,要与共同借款人在一个本子上,否则,需要开亲子关系证明。 |
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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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贷新生需要。 |
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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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贷在校生需要。 |
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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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身份证一致,否则,需修改并重新打印、审查。 |
申请表 出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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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身份证一致,否则,需修改并重新打印、审查。 |
申请表 审查机关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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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民政部门。 |
申请表 审查机关经办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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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手写签名,不能直接打印。 |
申请表 审查机关经办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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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填写号码,不能直接打印。 |
申请表 高校名称、专业、学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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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一定要正确,否则,需修改并重新打印、审查。 |
户籍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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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身份证(或过期)需要,详见《学生自查要点》。 |
共同借款人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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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父母需要,说明父母不能作为共同借款人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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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学生可根据表格中的材料、内容逐项确认是否准备好(正确),准备好的项目,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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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线系统登录名和密码必须记住,否则影响下年贷款及毕业及还款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