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部分民办培训教育机构利用暑期举办面向中小学生、以文化课学习为主的所谓补习班、预科班、提高班,这些行为违反了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影响了青少年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必须坚决予以制止。特别是少数已经在2013年被终止办学资格的民办教育机构,仍然利用已被取消的办学机构名称,非法散发招生广告,从事文化课补习活动,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为有效制止这种违法行为,现将已被终止办学资格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名单予以公布,敬请社会各界共同监督。
特此通告。
附: 关于终止民办培训机构中小学文化课辅导类办学的通知(舒教职〔2013〕10号)
舒城县教育局
201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