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财务与资产管理办法
为确保推进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顺利实施,保证财务会计工作连续性,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特制定本办法。
一、前期准备工作
(一)及时办理会计结账业务
从2014年7月2日起,相关学校(不含舒城二中、舒城三中)暂停办理会计支付业务。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办理完毕、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在7月5日前全部办理完毕并填制会计凭证。业务已发生未结清款项的,应尽快结清,登记入账。 尚未登记的账目全部登记完毕,并在日记账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印章。
(二)盘点实物资产和清理债权债务
各校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财产清查和账务清理。对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债权债务逐项清查,填写资产明细表(参照固定资产明细表格式自行制作)与债权债务明细表,并与明细账核对是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对账实不符以及坏账、呆账等情况要写出详细说明,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城关镇永丰、舒中2所村小标准化建设配备的各项装备单独登记造册。
城关一小、三小、四小和舒中、永丰、鲍墩、三里4所村小的盘点清查工作由城关镇中心校负责组织实施。
(三)7月10日前完成2014年6月份报账,打印会计报表、固定资产明细表。
(四)相关学校按现金、备用金账面余额交入核算分中心银行账户(户名:舒城县教育经费核算分中心,开户行:舒城县农村合作银行,账号:20000217433810300000018)。城关镇舒中、永丰、鲍墩、三里4所村小将上述款项缴入城关镇中心学校备用金账户。
(五)做好收款票据的缴销工作。已使用的要及时核销,未使用的要予以缴回。
(六)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会计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特别是未完工的工程)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七)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清册包括
1、会计科目表及各类账户(包括明细分类账)余额表。
2、2014年6月会计报表、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3、资产明细表、债权债务明细表(要求账表一致)。
4、其他应移交的会计资料。
二、财务会计交接及资产管理
(一)交接
整合后的城关三小、实验小学确定专门人员于7月20日前接收各校区的财务会计资料和各类资产。交接要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管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并在移交清册上签字。县局资产管理组负责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必须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盖章。移交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县局资产管理组各一份。
(二)调整账簿
2014年7月31日前,核算分中心组织指导相关学校调整好账簿。原城关一小账簿并入城关三小,原城关四小账簿并入实验小学,城关镇鲍墩、永丰、舒中、三里等4所村小账簿并入城关镇中心校。8月1日开始正常办理会计业务。
(三)资产管理
明确资产管理责任主体。舒城二中负责对舒城二中初一年级部资产的维护管理。房屋等不动产产权仍隶属三中,可动产以移交清册为依据。整合后的城关三小、实验小学负责各自所属各校区的资产管理。城关三小负责原城关一小资产及校园维护管理。城关镇中心校负责对鲍墩、三里、永丰、舒中4所村小的流动资产处理,可调剂到所属学校使用,对以上4所村小的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安排专人维护管理。永丰、舒中两校标准化建设配备的各项装备由县教育局教仪站统筹调配。
2014年6月30日前的会计档案由整合后的单位保管,城郊撤并的4所村小的会计档案由城关镇中心校保管。
三、项目管理
原城关一小、城关四小在建工程分别由整合后的城关三小、实验小学负责实施。为保证工作连续性,各项目现场管理人员不变动,确保工程按期按质交付使用。
舒城三中于7月25日前清空舒城二中初一年级部所需教学场所。三中、二中双方应相互协商,做好水电、广播系统等有关衔接工作,明确各自职责。舒城二中应及时实施相关项目工程,8月20日前做好开学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四、检查监督
县教育局执纪组、内审组对各相关学校进行专项审计。
(一)审计目的。对会计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
(二)审计内容。2014年6月以前各相关单位的会计业务。重点审计各项财政性资金的安全、真实、完整性;在会计交接过程中有无转移资金及资产流失的现象;有无趁机突击花钱、滥发钱物的问题;财务收支是否符合财经法规;会计科目设置是否正确;会计核算是否规范。如有重大违纪问题,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三)审计时间:2014年7-8月。
(四)审计工作结束后,提交审计报告。
舒城县教育局推进城区义务教育
均衡发展工作领导组
2014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