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舒城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公安、卫生、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督查组,从5月19日开始,计划利用一周的时间,分四个组对全县中小学校(含托幼机构)开展春学期校园和学生安全管理工作专项督查。
此次督查将全县完职中、中心校本部、民办学校、乡镇中心小学、幼儿园作为必查单位,并对其他中小学和民办幼儿园进行随机抽查,确保督查范围的最大化。
此次督查除了重点督查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和预防溺水、学生乘车、校园安保、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食堂食品、传染病防控、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外,还将乡镇人民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列为督查的重要内容。
此次督查采用听取乡镇和学校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进行。督查组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填写《督查意见书》的方式当场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检查结束后各督查组及时总结,将督查情况报县政府安委会。(张圣林)